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消息,為有效遏制重大建設安全事故的發生,日前省級交通部門發出通知,要求交通建設項目危險作業推行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帶班制度,負責人未到場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沒有負責人帶班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將受到C級信譽、信用分零分的處罰,該企業今后參與施工投標將直接受到影響。
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經督促整改后仍不合格,并發生1人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將被直接定為D級信譽,時限2年,并視情建議相關部門暫扣或吊銷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直至降低或吊銷相關施工資質;現場施工、監理安全管理人員直接列入“黑名單”,今后不得進入福建交通建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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