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礦安全監察局12日透露,新疆目前尚沒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企負責人從煤礦股份撤資。當局稱由于受地理環境的影響,新疆的最后撤資期限將延遲到10月20日。
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人表示,“官煤勾結”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黨政干部和執法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多種形式參股分紅,和礦主結成一個利益共同體;二是收受礦主賄賂,參股分紅又以“干股”(無實際出資行為而持有的股份)為多。在自治區煤炭系統對行業內的兩局(新疆煤炭工業管理局、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行業內直屬的4個單位清查后,目前還沒有國家工作人員和國企負責人從煤礦撤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執法檢查室負責人說,新疆地處偏遠,加之幅員廣闊,所以將最后撤資期限延至10月20日,但清理工作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就已全面展開。
中國的煤礦災難引起全球的矚目,僅僅在過去的黃金周,就有超過70名煤礦工人死于礦難。
中國設定了上個月22日為期限,要求全國官員退出在煤礦中的股份。但是,諷刺的是,當大限來臨后,全國卻拿不出官員退股的數據。盡管一些地方在強大的輿論質疑中陸續公布一些數字,完整的數字恐怕要到本月下旬才能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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