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武侯區內儲存、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可以預見的煙花爆竹事故。
4、工作原則
一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二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區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區煙花爆竹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是條塊結合、信息共享。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牽頭部門為武侯區安監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四是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五是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與職責
武侯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為武侯區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當發生重大、特大煙花爆竹事故時,成立區級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
全區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工作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指揮,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羅文川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副主任銀杰同志、區安監局局長晏平、區公安分局局長莫際平同志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單位包括: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工商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局、區質監分局等。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方案;做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決策;命令并可委托、授權其他部門、單位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配合地方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必要時,協調武警、公安系統迅速調集部隊和公安干警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負責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向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辦報告;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的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并保持區政府不間斷聯絡,隨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邊處置邊報告;組織、落實救援物資;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人員救護工作;撰寫災情評估報告。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
全區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工作在區政府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
報警工作由事故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承擔日常監管,為事故預測提供可靠資料和本地事故的速報工作。
接警工作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和了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別預警級別,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處警工作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根據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對報警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甄別預警級別,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意見,報區政府決策。
應急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各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災情評估組:由區安監局負責。主要負責判斷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災情可能出現的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2)安全警戒組:由事故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3)安全疏散組:由事故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4)滅火救援組:由消防負責,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5)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部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
(6)綜合協調組:由安監部門牽頭,公安部門及當地街道辦事處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系協調;信息、咨詢的傳遞及發布,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電話、聯系方式;負責有關事故報道事項。
(7)物資供應組:由事故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8)專家咨詢組:由安監、衛生、消防部門邀請專家參加,主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及時給出是否有次生災害可能的結論。
(9)善后處理組:由區民政局及當地街道辦事處負責,事故責任人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3、預測預警機制
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安監部門和安全生產評估機構負責對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在發生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
區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當確定事故有發展為重(特)大事故趨勢時,立即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確定應急級別。
預警預防行動
預警
事故發生單位、群眾、突發事件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安監部門報告、區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啟動事故應急預案。
接警后,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上報至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先期預防措施
應急指揮部接警后,立即傳達到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報告區政府、協助區政府組織聯絡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初步方案;盡快撤離附近群眾,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預警級別確定與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由區安監局根據事故報告,依照事故確認原則進行初步確認事故等級,并報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相應應急辦發布預警信息。
4 應急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如需啟動總體預案時,對應的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應急程序
基本應急程序
先行處置:區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制定方案:現場指揮部或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部門聯動: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局、區民政局、區質監分局等部門各盡其職,相互配合,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擴大應急
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時,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轉入擴大響應。在啟動基本響應程序的同時,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專家組研究提出報告,報區應急辦決定,宣布解除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轉入正常工作。
5.后期處置
善后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區民政局和當地街道辦事處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要迅速設立事件發生地群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事故善后,做好受災民眾安撫工作。
衛生部門要設立醫療監測救治站(所),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群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公安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事故地區社會秩序。
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由相應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后,立即調查事故情況,并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范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匯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調查和總結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區安監局、區質監分局、區公安分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區安監局以文書形式發布。
區安監局負責對事故造成的社會影響、事故損失等進行評估。事故調查組在區安監局指導下開展事故調查、損失評估工作。
6、保障措施
應急裝備保障
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設備、急救藥品等由區公安消防部門、區衛生局等部門提供,以上所需器材由各部門存放和保管;
應急隊伍保障
公安(治安、消防)、醫療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區應急辦加強對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
交通運輸保障
區交通局負責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交通車輛、運行秩序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急救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后,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物資保障
區民政局、商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根據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數量及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所需物資。
經費保障
區政府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區政府財政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區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以及用于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預案修訂等;區財政部門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
7、宣傳、培訓和演習
廣泛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向社會廣泛宣傳;公布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值班電話,建立煙花爆竹事故速報系統;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綜合演習,啟動預案,群眾參與,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常識和應用能力。
8、預案管理
批準與備案
本應急預案報區應急辦備案后,納入《武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由武侯區人民政府發布。
修訂
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9 獎勵與懲處
獎勵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當地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于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 附則
本預案由武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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