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我區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以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遼政發[2006]25號)和《關于修訂沈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沈政發[2006]14號)精神,結合我區建筑行業實際情況和我局職能,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是皇姑區建設局指導區域內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大型裝飾、裝修、拆除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工作機制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我局對各建筑業企業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建筑業企業應根據我局制定的應急預案原則,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皇姑區建設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皇姑區建設局成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建設局安全站全體工作人員擔任。
主要職責:
(1)擬定皇姑區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
(2)及時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的監督協調工作;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4)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建筑業施工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本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工程項目部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工程承包單位編制。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實行聯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編制。
3、工程項目部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項目經理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3)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4)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四、應急準備
(一)搶險救災隊伍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器材、設備。
各施工企業為事故發生工地的搶險救災單位,各施工企業應按要求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由企業經理或主管安全工作人員為負責人,由企業安全部門參加,成立搶險救災隊伍。
(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多部門配合的,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與安監、公安、衛生、消防、民政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工程項目部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告知施工班組、現場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期間,其內容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布。
五、應急處置辦法
1、發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及有關目擊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區建設局(電話:86264640、86264140)。
2、事故發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皇姑區建設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事故首發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本應急處理實施預案指揮處置,組織救援救護,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告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事故發生企業必須迅速疏散人員,如實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發生原因,并堵塞危險源。
4、發生重大建筑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5、事故發生單位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人員的善后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解決受災人員及其家屬的吃、穿、住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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