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區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旦發生礦山事故,達到充分準備、反應快速、指揮統一、措施有力,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穩定。
二、事故類別及類型
(一)事故類別:較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9人);重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或重傷10人以上);特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
(二)事故的類型:邊坡坍塌事故、爆破事故等。
三、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本區礦山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和特大傷亡事故。
四、報告程序
發生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下列程序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安監局,或打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和簡要情況,并隨時報告事故的后繼情況;
(二)接警單位立即報告區政府辦公室;
(三)區政府辦公室立即按程序報告主管副區長。
五、啟動程序
(一)發生礦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鎮街和區安監、公安等部門,各部門應立即趕赴現場。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鎮街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方案,做好指揮、領導和預案啟動工作。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礦山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區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區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并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直接決定啟動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統一指揮預案的實施。
(四)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直接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負責具體實施。
(五)在應急救援程序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后,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預案終止。
六、職責分工
(一)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特殊情況下由區委或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主管安全副主任,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局、區氣象局、區經發局、國土蕭山分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及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主管部門。
(二)指揮部職責
礦山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礦山事故救援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1.區政府辦公室:承接礦山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落實上級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區安監局:負責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接礦山事故報告;核實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等情況;收集、提供有關礦山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和人員疏散、指揮網絡、救援程序、救援物資保障等信息資料;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開展礦山事故調查。
3.區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現場秩序維護,配合當地政府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船只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區衛生局:負責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確定救治方案。組織救治的相應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并及時報告指揮部;負責礦山事故中有害物質的鑒定。
5.區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6.區經發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國土蕭山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相關地質資料查詢,提供搶救區域最新地質資料。
8.區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的困難救助工作。
9.區交通局:負責運輸搶險,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做好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0.區監察局: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11.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12.區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13.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主管部門:在組織本轄區救援工作的同時,配合指揮部開展救援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救援情況,提供救援期間的后勤保障。
七、附則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二)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都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各自的子預案,以形成一個結構合理、內容完整的預案體系。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蕭山區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
附件:1.蕭山區礦山事故處置方案
2.蕭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流程圖
附件1蕭山區礦山事故處置方案
事故種類:
1.邊坡坍塌。該類事故發生在露天礦山中。由于采用掏底、一面墻式不分臺階擴壺爆破崩落采礦方法,存在開采宕面高、陰山坎、邊坡不穩定等事故隱患,極易造成大面積的邊坡坍塌,致使宕底作業人員被埋壓的事故。
2.爆破事故。在爆破作業過程中,由于裝炸藥不規范、違規點火及炸藥、火供品的質量問題等或爆破后遺留盲炮、啞炮等發生的事故。
二、事故救援方法:
1.邊坡坍塌事故。重特大邊坡坍塌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①如遇到坍塌巨石,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吊車進行調運。②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誤傷被埋人員。③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頭、浮石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爆破事故。一旦發生爆破事故,應立即按圖紙了解爆炸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判斷遇難者所處的位置、爆破環境,觀察已爆點有無再爆的可能,防止救護隊員到達再次發生爆破死傷事故,確定情況后,組織救護隊進入爆炸點,進行搶救。
附件2蕭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流程圖(略)
上一篇: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下一篇: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