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的條件
擔任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向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在事故現場受傷人員全部救出,事故現場潛在的引發次生事故的險情全部排除,搶險工作全部完成,并由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撤離事故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命令后,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四)事故信息發布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七、應急救援的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召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救援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將應急救援情況書面報告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廳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八、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有關知識和預防常識的宣傳,增加事故的防范意識,提高防范和應急反應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市住建局對本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組建由湖南偉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公司、株洲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等組成的三支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主要由施工、檢修、物業等人員組成,擔負事故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擔負事故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3、應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市住建局和市質安處的各級管理人員組成,負責接收、轉發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有關單位對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調查摸底,并報市住建局備案,必要時組織跨地區的應急增援。
九、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形勢和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預案》,檢查指導應急救援隊伍的演練工作,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住建局備案。
(三)各施工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或完善企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質安處備案。
(四)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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