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礦業公司(礦務局)有關要求,切實提高公司預防和應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自然災害及其他安全事件的危機管理能力、危機應變能力和危機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規定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礦務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應對和處置轄區內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自然災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事件)的應急處置。
根據本預案及有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定,公司各有關部門須制訂相應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作為應對管內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事件)的指導文件。
1.4 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個層級,詳見附錄13.1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應急預案體系框架
1.5 應急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關愛生命、科學救援,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并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程度地減少各類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堅持“統一指揮,分級響應”的原則。***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在上級安全生產機構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管區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各職能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鐵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行事故發生地站長、車長負責制;事故發生單位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指揮統一領導,相關單位服從指揮、積極合作,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堅持“科學救援、依法規范”的原則。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完善和改進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準備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的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職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作用。
2危險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情況
2.1.1 公司概況:
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是礦業公司下屬全資分公司,主要經營礦業公司準軌鐵路專用線的營運,以承運礦業公司**個礦井煤炭產品的短途調運為主,兼顧部分生產材料的短途運輸。公司本部位于*******,專用線全長****公里,正線總長km,為國家3級單線鐵路,現配屬DF7型內燃機車12臺, 型重型軌道車1臺,運輸能力為1000萬噸/年。其中:運輸組織*****以小運轉組織運輸;其他各線均按調車組織作業。
全公司共有職工***余人 ,其中中、高級職稱 人,占職工總數的 %,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人。
2.1.2醫療條件
鐵路沿線各礦職工醫院、城鎮醫院可以提供急救處理和輕傷、病的救治。最遠的站點1小時30分內,到達二級甲等醫院***人民醫院、礦業有限公司中心醫院,實施醫療急救和傷、殘、病人員的醫療救治,2小時內可到達**三級甲等醫院治療。
2.1.3交通條件
***省道、****西環線與專用線走向基本相同,通過礦區、鄉鎮公路,可直接到達各車站和鐵路沿線多數區間,交通十分便利。
2.1.4應急救援條件
公司現有5個兼職搶險專業隊,裝備有基本的搶險救援器材和設備,是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力量;**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中心、***消防支隊、***鐵路局救援列車等可提供及時快捷的應急救援外部支持。
2.1.5應急通信保障
公司使用數字程控交換機,實現局、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通信聯絡,調度室和各部門均可直接撥打外線電話,租用鐵通4路中繼線,實現與當地有關部門、鐵路局以及*****礦業有限公司通信聯絡。
各站通信有程控電話、各站電話、調度總機到達各作業崗位。在******站可通過無線列調系統實現站調與機車司機的上下聯絡;東區通過無線平面調車系統可實現車站值班員、司機、調車人員之間的互通聯絡。*****線可通過無線手持電話實現車站值班員、司機、調車作業人員的互相聯絡。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鐵路交通事故危險特性分析
鐵路交通安全影響因素包括人員影響因素、設備影響和運輸環境影響因素三大類。
2.2.1.1.人員影響因素分析
由于人在運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人的因素在運輸安全中起關鍵作用。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人員包括運輸系統內人員和運輸系統外人員。
運輸系統內人員主要有車務、機務、工務、電務、車輛、安監、貨運等部門的各級領導人員、專職管理人員和基層工作人員,他們是保證運輸安全的最關鍵因素,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技術水平及心理素質。
運輸系統外人員主要包括乘客、鐵路沿線居民、機動車駕駛人員等。他們對運輸安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乘客違章登乘煤運列車、違章登乘機車、攜帶違禁物品;在鐵路一公路平交道口、便道,車輛行人強行過道導致事故;鐵路沿線人員偷盜運輸貨物、拆卸鐵路設備以及在線路上放置障礙物威脅鐵路運輸安全。
2.2.1.2.設備因素分析
影響運輸安全的鐵路運輸設備包括運輸基礎設備和運輸安全技術設備兩類。
運輸基礎設備有線路路基、橋隧建筑物、軌道、車站、信號設備、機車、車輛、通信設備等;運輸安全技術設備包括安全監控設備、檢測設備、自然災害預報與防治設備、事故救援設備等。
2.2.1.3.運輸環境因素分析
專用線的特點決定了運輸安全環境的特殊性、復雜性。鐵路沿線廠、礦企業多,裝車設施侵入限界、公路與鐵路平面交叉,缺少可聯控的安全防護設施;城鎮居民區密布,道口、自然便道多,路外人員、居民隨意橫穿線路頻繁,安全隔離防護設施無法有效地發揮應有的作用。
鐵路運輸事故按性質及所造成的損失,可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等4個級別。
專用線內典型的鐵路運輸事故有機車車輛沖突、脫軌、火災、碰撞、機車車輛溜逸事故等。
2.2.2典型事故主要隱患分析
2.2.2.1.機車車輛沖突事故的主要隱患
機車車輛沖突事故的隱患主要是車務機務兩方面:車務方面主要是作業人員向占用線接入列車,向占用區間發出列車,停留車輛未采取防溜措施導致車輛溜逸,違章調車作業等;機務方面主要是機車乘務員運行中擅自關閉“三項設備”盲目行車,作業中不認真確認信號盲目行車,區間非正常停車后再開時不按規定行車,停留機車不采取防溜措施。
2.2.2.2.機車車輛脫軌事故的主要隱患
機車車輛脫軌事故的主要隱患有:機車車輛配件脫落,機車車輛走行部構件、輪對等限度超標,線路及道岔限度超標,線路斷軌脹軌,車輛裝載貨物超限或墜落,線路上有異物侵限等。
2.2.2.3.機車車輛傷害事故的主要隱患
機車車輛傷害事故的主要隱患有:作業人員安全思想不牢,違章搶道,走道心、鉆車底;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違章跳車、爬車,以車代步,盲目圖快,避讓不及,下道不及時;作業防護不到位,作業中不加保護措施,線路上作業不設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等。
2.2.2.4.營業線施工事故的主要隱患
營業線施工事故的主要隱患有:施工組織缺乏安全意識和防范措施,施工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施工人員缺乏資質;施工前準備工作滯后,施工中安全防護不到位,施工后線路開通條件不具備,盲目放行列車;施工監理不嚴格,施工質量把關不嚴,施工監護不落實等。
2.2.2.5冒進、脫軌、顛覆的主要隱患
***線全線處于高坡地帶,最大坡度**%,最小曲線半徑298 m,S型彎道多處,是公司線路條件最復雜的線路。列車超速、列車編掛、制動不良等因素均可能導致冒進、脫軌、顛覆等事故。
2.2.2.6列車火災事故的主要隱患
可能發生的列車火災事故主要有內燃機車火災、車輛火災、運輸貨物火災事故。
其中:可能導致發生內燃機車火災事故的成因有因電氣老化、電氣線路短路、電器過熱、電機環火、電器過載和電器滅弧裝置不良等引發的電氣火災;因機械間檫拭不凈,油管漏油,柴油機排氣系統密封不嚴等以及高溫引起油污或遺留在機械間易燃物著火、因活塞破裂或活塞環斷裂引起曲軸箱超壓爆炸;因乘務員、乘客不慎造成的駕駛室內著火以及其他原因而引發的火災。車輛、貨物的主要隱患有:列車中掛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車輛,由于違反特種車輛調車和運行規定,停留車輛人為因素等發生的火災;運輸裝載煤炭、坑木等物品的車輛長時間停留產生的自燃以及其它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火災。
危化物品火災事故的主要隱患有:危化物品在運輸途中,因自然分解發熱導致的火災及爆炸事故;危化物品在運輸途中因運輸事故,導致包裝破損,危險貨物泄漏事故。
列車發生火災的危害:小的火災可能造成機車車輛、貨物的損壞,嚴重的火災還可能對整個列車、線路、周圍建筑物帶來危害,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2.2地面火災
2.2.2.1危險源分析
1***加油站位于****折返段內,是東區專用線機車用輕質柴油儲備、加注站。柴油儲備采用的是地下室油罐存貯方式,易導致油氣積聚。加油站周邊50米內分布有***公司礦井、機車整備、檢修設施、待備機車、居民區等,屬人員密集區,發生火災、爆炸的危害性很大,是公司的重大危險源之一。
2****油庫分別采用地埋油罐式存儲,在接、發油過程中會因明火、電器火花、靜電、雷電等引起運油車燃燒爆炸,導致次生性油庫火災事故。
3物資材料庫房點多、分布廣、倉儲設施簡陋、物品混放,與車站其他設施間距小,多為無人職守,會因明火、電器火花、電線短路、雷電等引起火災。
4各站信號機械室、變電站全部是無人職守,且無火災環境報警設施,因電器火災易引起多種次生火災事故。
2.2.2.2危險性分析
2.2.2.2.1油庫、加油站危險性分析
1庫區著火源的形成原因
跑、冒、滴、漏是導致易燃易爆物質形成的主要原因。不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設計安裝不合理、檢查維修不及時等,都易引起跑、冒、滴、漏。
2點火源的形成原因:
焊火:庫區檢修、改造時,電氣焊是修補滲漏、開孔、工藝設備安裝等作業的常用方法,而焊接火焰和火星可能成為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導火索。
機動車尾氣火花:農用車輛及其他無尾氣消火裝置或消火裝置不良的車輛違章進入庫區駕駛。
靜電火花:靜電消除裝置不能滿足工藝要求或失靈,發生靜電放電引燃油蒸氣。
雷擊起火:油罐區存在的油氣混合物遇到雷擊起火,即使油罐接地,亦會造成火災。
其它點火源:油罐量油口采用非有色金屬制作,量油的鋼卷尺與量油口壁磨擦打火,可能引燃油蒸氣。在油氣大量聚集的地方,鐵器相互撞擊,釘子鞋與路面磨擦產生的火星亦能引發火災。
2.2.2.2.2其他場所火災危險性分析
1外因火災
外因火災主要是在生產過程中,如機械摩擦、電器設備運轉不良、電源短路、電纜老化擊穿、電焊氣焊、照明等明火引起的火災,此類火災人為因素較多,一旦疏忽管理,隨時都會發生。外因火災易于發現,但發展速度快危害嚴重。
2內因火災
內因火災主要是危險貨物在貯存、運輸途中,因氧化反應和局部熱量積聚而導致的火災事故。此類火災發火隱蔽,不易發現,危害嚴重。
2.2.3特大自然災害及水害導致的生產事故
2.2.3.1危險源分析
影響鐵路運輸的各種常發的自然災害中,以水害最為突出,發生次數多、波及范圍大、斷道時間長。水害發生的誘因,除降水的外因外,一般都是由于路基、橋隧病害和地質問題引起的。
路基、線路、橋梁、隧道、信號、通信線路及車站是鐵路安全運輸的基礎設施,也是容易受到自然因素侵害的環節。
2.2.3.2風險分析結果
地震、山體滑塌、路基嚴重沉陷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水災害,可以造成路基、線路、橋梁、隧道、信號、通信線路及設施;車站及其行車它設施的嚴重破壞,從而阻斷行車,繼而阻斷礦業公司的整個產、運系統。嚴重者可能會造成列車沖突、脫軌、顛覆等重大事故,
2.2.4其他突發性事件
2.2.4.1.危險源及危險性分析
1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主要是突發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運輸生產中發生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運輸生產中發生的群體性食物或化學中毒事件;其它需要開展應急衛生救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目前公司現有機務、運輸、工務、北區段、機關等5個職工食堂或者班中餐廳,管理分散,如果在原料采購、加工環節疏于有效管理可能會造成較嚴重的集體中毒事件。
2突發性鐵路治安事件,主要是破壞鐵路基礎設施、安全設施設施及偷盜運輸貨物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治安性事件;有組織或個體性的擋道阻斷鐵路交通事件;因鐵路交通事故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適當,而產生的次生性社會治安事件等。
3鍋爐、壓力容器、燃氣管道爆炸
公司現使用的有反燒式燃煤常壓鍋爐、氣化燃煤常壓鍋爐、燃氣常壓鍋爐三類。其主要危險源有:
a、排氣管堵塞,造成鍋爐爆炸;
b、氣化爐點火時,違章作業造成煤氣爆炸;
c、燃氣爐燃氣泄露造成燃氣爆炸。
4其他特種設備,主要是機車檢修用起重設備、電梯、工程施工車輛等特種設備,因疏于管理或操作不當,存在墜落、碰撞傷人的危險。
以上危險源的存在,有可能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別是鐵路運輸中、***加油站、火災等事故有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巨大財產損失。
3應急準備
3.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公司應急救援體系由指揮管理系統,救援隊伍系統,技術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組成,詳見附錄13.2****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圖。
3.1.1危機管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為加強危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立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負責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的建立、應急預案的管理;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安監處兼管。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生產副經理、安監處長
成員:公司其他黨政領導、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等。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是戰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平時日常工作由調度室管理。
發生重大事故時,指揮部各成員要立即到位、各司其職。若經理不在本單位時,由公司值班領導為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1.3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9個組
1搶險救災組:由公司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相關搶險救災隊、外部救援支持及有關現場作業人員組成。
2技術處理組: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生產技術科負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組成。
3物資供應組:由設備科、供應科負責人組成。
4通信信息組:由電務科、信息中心負責人組成。
5警戒保衛組:由保衛科負責人、外部支持負責人組成。
6醫療救護組:由公司醫務室負責人、外部支持負責人組成。
7后勤保障組:由生活公司、供應科、辦公室負責人、外部支持負責人組成。
8善后處理組:由工會、人勞社保科、生活公司、辦公室、財務科組成。
9事故調查組:由安監處、保衛科、生產技術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3.2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
2制定和實施應急救援方面的規章制度;
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援和救助,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和財產損失;
4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并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救助支持;
5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現場救援力量的調配;
6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衛工作;
7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3.2.1.1總指揮的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核批準工作。
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公司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信息。在經理未到達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3負責對外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
3.2.1.2副總指揮對總指揮負責,其主要職責
1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2在總指揮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和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制進入事故現場人員,簽發搶險救援“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3根據總指揮授權,代行總指揮權利。
3.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制定應急救援程序,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狀態。
3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標定報警方位,險情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并向指揮部匯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計劃,供指揮部決策。
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并下達有關命令。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及時統計人員、財務的損失情況,并寫出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案。
3.2.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主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3.2.4現場指揮長對總指揮負責,其主要職責:
1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否需要外部支持,并實施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在安全的地方,嘗試對危險設施進行直接操作、控制。
3調查和評估事故的可能發展方向,以預測事故的發展過程。
4指導危險設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運行,并與現場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配合,指揮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應重視所有事故造成的傷害,包括救援人員的傷害和外部無關人員的傷害。
6對事故現場及危險區域實施交通管制。
7對難于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安排。
8在事故緊急狀態結束之后,安排事故應急恢復工作。
3.2.5現場事故管理人員對現場指揮長負責,其主要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決定是否需要內部或外部應急機構。
2建立應急步驟以確保人員的安全和減少設施、財產的損失。
3火災事故初期,在消防隊到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和滅火活動。
4安排受傷人員急救并尋找失蹤人員。‘
5安排無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
6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信聯絡點。
7在現場指揮長到來之前代理其職責。
8向應急服務機構和外部支持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2.6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各小組的職責
1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救援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
2技術處理組: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3物資供應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4通訊信息組: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訊信息暢通;
5警戒保衛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警戒、維持秩序等工作;
6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7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8善后處理組:主要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9事故調查組:主要負責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事故報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2.7各有關成員的職責
1經理:是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第一責任人,在公司總工程師的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的作戰計劃。
2黨委書記:對公司危機管理、危機的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工作,發揮黨委監督保證作用;在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中,充分發揮黨團員的先鋒堡壘作用。
3總工程師:是處理事故災害的第一助手,在經理領導下組織制訂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作戰計劃。
4安監處長:協助總工程師制訂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作戰計劃,負責嚴格控制進入事故現場人員,簽發“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5各有關副經理:根據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作戰計劃,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貫徹執行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的各項命令和工作任務。
6工會主席:協助經理實施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工作,在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及善后處理中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7安監處副處長:根據批準的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作戰計劃,按照《技規》等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進行控制,對搶險救災作業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
8生產技術科長:協助總工程師制訂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作戰計劃,負責相關技術資料的管理,會同工務部門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參加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
9調度室主任:及時向公司經理、總工程師、礦業公司總調度室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匯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故處理情況;向下傳達經理命令,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集中應急救援隊伍,協調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工作。
10行車調度值班員:負責各類事故的接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向安監處、保衛科通報事故情況;根據值班領導指示向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情況;按照《預案》中規定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及時下達經理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命令,隨時調度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統計掌握進入和撤離事故現場人員情況;填寫附錄13.11****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表,經公司經理簽字或同意補簽后,按規定向礦業公司總調度、礦業公司安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情況。
11保衛科長:負責維護事故地現場秩序、治安保衛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依法加強事發地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負責滅火防爆的指導及具體工作,防止因重大安全事故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負責保障通往救援現場的道路暢通,確保救援搶險工作順利進行;協助事故現場勘查、取證以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2供應科長:負責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并根據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指揮部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負責事故直接損失的相關統計工作;負責庫房、油庫安全工作的管理及庫房、油庫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置工作。
13設備科長:負責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險設備、器材,并根據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指揮部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負責事故直接損失的相關統計工作;負責設備庫及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置工作。
14搶險組各成員單位(機械動力科、運輸科、工務科、電務科、北區段、綜合科)負責人:負責鐵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現場救援搶險方案,供總指揮決策;協助其他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搶險,依據救援搶險進展情況;組織實施事故的應急恢復工作。
15生活公司經理:負責鍋爐安全事故的現場搶險組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醫療救治組的主要工作,協助、協調急救醫務人員、急救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救治傷員。
16電務科長:負責鐵路沿線電力、通訊、信號事故的現場搶險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電力,用水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17信息中心主任:負責事故現場與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與上級指揮中心的音視頻數據有線或無線傳輸聯絡暢通。
18辦公室主任:負責上級及地方政府應急救援組織的接待;處理事故救援中的對外公共關系;協助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9財務科長:負責事故應急搶險的資金保障和保險理賠工作。
20計劃工程科: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工作量及事故直接損失相關的統計;事故恢復的計劃安排工作。
21黨委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搶險的宣傳及新聞媒體記者對事故現場來訪報道的統一協調安排工作。
22人勞社保科、工會:負責搶險過程搶險人員登記及善后有關人員身份查實,勞動工資、工傷保險待遇落實及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等。
23信訪辦:參加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4紀委監察科:負責對應急救援過程中干部不服從調遣、行動遲緩、謊報情況等失職、贖職不作為行為的督查;負責監督救援物資的使用;負責監督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鐵路交通事故的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管理措施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分層管理、逐級負責制度;施行鐵路機車和自輪運轉車輛駕駛員資格許可證制度、實行嚴格的安全監察制度。
技術措施有:加強列車運行記錄裝置、列車調度系統、平面調車系統、列尾裝置、視頻監控的使用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強線路鋼軌探傷和線路防護管理。
(2)、主要預防措施:
a、防止機車車輛沖突脫軌事故的安全措施
嚴格執行行車作業的標準化,認真落實非正常情況下行車安全措施,加強機車車輛檢修和機車出庫、車輛列檢的檢查質量,提高線路道岔養護質量,加強貨物裝載加固措施和商檢檢查作業標準等。
加強停留機車車輛的防溜措施。裝車站、區段站在到發線、調車線以外線路上停留車輛,應連掛在一起,并須擰緊兩端車輛的手制動機,或以鐵鞋牢靠固定。中間站停留車輛,無論停留線路是否有坡道,均應連掛在一起,擰緊兩端車輛的手制動機,并以鐵鞋牢靠固定。車站對停留車輛防溜措施執行情況每天要實行定期檢查。機車在中間站停留時,乘務員不得擅自離開機車,并保持機車制動。
b、防止機車車輛傷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確保作業人員班前充分休息;班中嚴格按章作業,線上施工作業確保2人以上,加強安全防護,來車按規定提前下道等。健全道口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道口員崗位責任制,加強嘹望和防護,提前立崗;完善道口報警和防護安全設施;開展治安聯防,加強與地方、廠礦的安全聯控,共同落實道口安全防范措施。
c、防止營業線施工事故的安全措施
施工實行分級管理,分別由負責部門領導(干部)負責對施工計劃安排、組織實施、安全防范、現場指揮和質量驗收,實行全過程組織實施和監督把關,落實責任,確保安全。嚴格按施工計劃組織施工,實行施工組織單一指揮;按規定距離設置防護信號,保證施工聯系暢通,加強施工中相關工作的聯系協調,嚴格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后必須嚴格確認具備放行列車的開通條件,方可按允許運行速度放行列車,嚴禁盲目臆測放行列車。施工機具、設備必須統一管理,專人負責檢修、保養及使用,保證狀態良好。機具、設備下道必須存放穩妥,嚴禁侵入限界;機具、設備上道使用,必須落實專人防護措施。
d、列車冒進、脫軌、顛覆的安全措施
嚴格控制列車運行速度,嚴格執行列車下嶺制動的安全管理措施。
e、列車火災事故的防范措施
1、加強內燃機車使用和維護管理,保證機車處于良好狀態,及時清理易燃物。加強司機室的安全管理,杜絕違規登乘。
2、調度室調度員、商檢員應對承運的危險貨物,嚴格按照《危險貨物運輸規程》要求,對裝載的可靠性進行檢查;商檢員還應要求押運人員或者親自對危險貨物的包裝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運輸要求的,方可安排運輸計劃,并報告調度室值班主任。必要時需向安監處、保衛科通報有關情況。
3、對不能滿足運輸要求的危險貨物原則上應拒絕承運;對必須進行承運的貨物,應由技術科負責按照《危險貨物運輸規程》要求,制定必要的運輸方案。
4、編組、連掛車輛時,調車人員嚴格控制速度,確認連掛車輛的鉤銷落槽并試拉或頓鉤;
5、運輸途中要嚴格控制速度,平穩操作;途徑各站值班員、扳道員要嚴密監控貨物運輸情況。
4.1.2火災事故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4.1.2.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加強三里洞油庫等重點危險源的監督檢查管理;建立防滅火監督檢查制度,劃分各單位防滅火責任區域,加強監督檢查。
4.1.2.2主要預防措施
1建立、落實防火重點區域防火責任制度。
2保證消防設施完善可靠。
3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保證供電線路完好。
5按規定標定安全出口方向。
6現場人員熟悉消防設備、設施使用方法,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4.1.3突發自然災害及水害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4.1.3.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加強對線路邊坡、路基、橋隧、通訊信號線路等基礎設施的巡回檢查和監控。
4.1.3.2主要預防措施
1加強汛前安全檢查,制定防洪等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
2對山坡、塹坡、隧道仰坡等存在的危石、山體裂縫、路基下沉等隱患要及時采取消除、加固措施。
3橋涵淤塞、路基沖刷嚴重及排水設施破損等汛期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必須立即加固處理。
4對路基穩定、橋涵排洪有影響的線路施工,制定加固與渡汛措施。凡是影響路堤、路塹穩定的工程,不宜在雨季施工。如果確系急需工程,制定可靠渡汛措施,并應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安全審批,經安全審批并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后,方可施工。
5保證線路邊坡安息角小于設計規定。
6危險范圍內嚴禁設置建、構筑物,并按規定設置防護欄(墻),加強管理。
7汛期列車運行中必須認真執行“暴雨停車,大雨減速,小雨及雨后注意瞭望,遇有疑問,停車確認再開”的規定,及時發現塌方,及時停車或扣車,防止列車顛覆重大事故。
8列車運行中發生地震災害應做到,“震時緊急停車,震間規避危險,采取緊急防溜,堅守崗位,等待救援;震后先檢查線路技術狀態,后實施救援”。
4.1.4其他突發事件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4.1.4.1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做好對食品衛生、傳染疾病的監測與預警工作,接受市衛生及相關部門的業務領導和指導,暢通公司內部的匯報渠道;
b、加強對公司員工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教育,增強員工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c、定期對醫務室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學習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并與就近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合防范體系;
d、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預想預防,準備相應的預案,并有針對性地進行演習。
(2)、主要預防措施:
公司以基層站段、車間、班組為基礎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基層單位和醫務室應密切注意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應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公司內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發生或者發現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應當在迅速向單位領導報告。
醫務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對報告事件調查核實、確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4.1.4.2鐵路治安事件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1)、鐵路治安事件監控檢測措施
“以防為主,打防結合,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積極防范,保障安全”
(2)、鐵路治安事件預防措施
a. 分段管控,建立動態化全天候線路巡查機制
b. 內外聯動,建立信息化快速反應機制
c. 以“三保”(保行車、保人身、保牲畜) 為主要內容,宣傳走訪,提高沿線群眾護路防傷意識
d、以打促防,嚴厲打擊割盜、拆盜鐵路設施設備犯罪行為。
4.1.4.3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a、使用定點廠家合格產品
b、登記建檔
c、專責管理
d、持證上崗
e、照章運行
f、定期檢驗
g、監控水質
h、報告事故
4.1.4.4其他特種設備事故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a、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b、做好技術檔案管理
c、遵守定期檢驗制度
d、加強作業人員培訓教育
公司對重點危險區域實行24h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并及時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4.2預警行動
(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
(2)、事故預警方式。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處置
(1)、事故信息報告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以最快的方式向應急中心(行車調度室)報告。
1報警電話:
事故應急中心(行調)值班電話: *******
安監處值班電話: *******
保衛科值班電話: ********
2報告內容如下:
a、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分);
b、發生地點;
c、事故概況、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設備等的損壞情況。
d、采取的應急措施。
3事故報告程序祥見附錄13.3********
(2)、信息處置
1事故應急中心(行調)接到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影響范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時準確地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同時向安監處通、保衛科報事故情況。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災情作出初步判斷,并迅速向總指揮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按規定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及相關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公司進入預警狀態,進行Ⅳ級應急預備,根據事態具體情況,決定啟動Ⅳ級應急救援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基層單位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全面負責管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工作,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情況給予協調。
3發生非傷亡、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立即向公司行車調度室匯報,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調度室要及時向公司值班領導匯報,本預案進入預備狀態。
4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災情的嚴重性、可控性、救災難度,提出外部支援請求。
4.3.2信息上報和傳遞
(1)、事故信息上報時限: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或發生影響較大的非傷亡事故后,經總指揮批準(或授權),在1小時內向礦業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監局上報告事故災害情況,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相關單位。死亡事故在時限內同時上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報告電話:
礦業公司總調度室 *******
礦業公司安監局 *******
市安全生產監督局 ********
(2)、事故信息上報內容:
1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發生初步原因。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事故信息共享
經總指揮批準(或授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根據事故災情的嚴重性,適時向事故影響范圍內的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概況;根據事故災情的可控性、救災難度及時通報事故情況,并提出外部支援請求。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事故)、III級(較大事故)、II級(重大事故)、I級(特別重大事故)四級。
5.1.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Ⅳ級:
(1)造成1-2人死亡(或失蹤);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員工急性中毒(重傷);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4)列車及調車作業中發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相撞、溜逸,中斷主要線路、區段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的鐵路交通事故;
(5)無人員傷亡但影響較大地面火災事故;
(6)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公共安全事件。
(7)突發地震、嚴重地質災害,中斷主要線路、區段行車10小時以上;
(8)公司決定需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其它事故。
5.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III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10人以上49人以下急性中毒(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II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急性中毒(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I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5.2響應程序
5.2.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達到Ⅳ級響應標準時,由總指揮(或授權)下令啟動本預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祥見附錄13.4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應急響應程序圖;13.5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流程圖。
1、 達到Ⅳ級響應標準的事故救援響應及內容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達到四級及以上響應標準時,由總指揮(或授權)下令立即啟動本預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響應行動
1調度室負責接收事故的報警信息(值班電話:*******),接到事故報告后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記錄,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及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調度室集中。
2總指揮(或總指揮授權)決定啟動本預案,指揮部正式運轉。
3指揮部總指揮及有關成員立即趕赴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提出事故現場控制行動原則和要求,調集救援隊伍及動用相鄰救援力量,商請有關部門派出專業救援人員。
4需要多個部門協作,并提供人員、設備或其他資源支持的救援行動,以及需要外部支持的救援行動,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委派公司副經理(或某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長,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還應委派一名現場事故管理人員,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制、處理事故。
5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授權,統一指揮事故現場救援。各應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準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6現場救援指揮部成立前,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任組長,并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事故現場臨時調查處理小組,按《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的規定,開展事故現場人員救護、事故救援、機車、車輛起復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7行車事故發生后,行車調度員要立即封鎖事故影響的區間(站場),全面做好防護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擴大。
8應急狀態時,公司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要及時、主動向應急指揮部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以及事故發生前設備技術狀態和相關情況,并迅速對事故災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
(2)、現場救援
現場救援工作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各工作組及參加事故救援的單位、部門應確定負責人。公安消防隊滅火作業時,由消防隊負責人或指定人員單一指揮;救援列車進行起復作業時,由救援列車負責人或指定人員單一指揮。
現場指揮長以及參加事故應急救援的各工作組負責人、各單位和部門負責人、作業人員應區別佩戴明顯標志。
在實施救援過程中,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標準,防止衍生事故發生。
事故發生后,行車調度員應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示,及時發布各類救援調度命令,重點安排救援列車和救援物資運輸。
現場指揮部應當根據需要迅速調集裝備設施、物資材料、交通工具、食宿用品等救援物資。公司各單位、部門必須無條件支持配合,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延誤救援工作。
物資調用超出公司自身能力時,可以請求**礦業公司協調解決,也可以向有關單位、部門或者個人借用。
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有關專業部門應立即組織搶修,根據實際情況調集足夠的救援隊伍、材料和機具,積極組織搶修損壞的線路、通訊信號等行車設備設施,協助事故機車車輛的起復。對可運行的受損機車車輛進行檢查確認,符合掛運條件的方準移動,必要時派人護送。起復作業完畢,應當迅速做好開通線路的各項準備。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隊伍人員,根據事故類別、性質,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2嚴格控制進入事故現場人員數量。搶救地面火災、易燃易爆品、鍋爐、壓力容器事故以專業救援人員為主。
3救援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救援方案和救護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
4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專人記錄事故搶險方案和執行情況,監測監控事故發展態勢,以便提前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群眾的安全防護
保衛科應當組織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指定專人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必要時實施現場交通管制。
凡需要對事發地周邊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
(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需社會力量參與時,由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礦業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協調事發地所屬廠礦實施,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協調市人民政府或事發地人民政府實施,并納入相關廠礦、鐵路沿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應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事故救援過程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好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作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事故搶險中發生人員傷亡時,應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礦業公司總調度室、安監局,并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發生機車、車輛碰撞事故(路外傷亡事故)的響應和緊急處置
(1)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現場鐵路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臨近鐵路車站、行車調度員(應急中心)報告。
行車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同時向安監處、保衛科通報事故情況。遇有人員傷亡時,行車調度員應立即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通知或請求上級協調就近醫療急救。并在1小時內,上報礦業公司調度室、安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報警電話:*******
報告內容如下:
a、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分);
b、發生地點;
c、事故概況、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設備等的損壞情況。
d、采取的應急措施。
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報告,做出初步判斷。并通知安監處、保衛科值班應急人員、必要時須通知相關單位負責人立即在公司辦公院集結,指定現場救援負責人,并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2)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列車司機或運轉車長等現場鐵路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停車措施,并按規定對列車進行安全防護。遇有人員傷亡時,應當向鄰近車站或者行車調度員請求施救,并將傷亡人員移出線路、做好標記,有能力的應當對傷員進行緊急施救。
(3)現場救援
現場作業人員,按《現場處置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本著“先人、后物”,“先傷、后亡”的原則搶救遇險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2.2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從事故發生之時起,1小時內必須將事故相關信息準確上報至礦業公司總調度室、安監局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上級政府決定啟動響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公司進入緊急狀態,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要到現場聽取和掌握事故情況。建立與上級總指揮部的通信聯系,及時匯報搶險情況,接受上級總指揮部的指示,成立現場搶險指揮部,自任現場救援指揮長,制定搶險方案,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動用公司所有可用的人力、物力資源進行緊急搶險救援。
5.3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危害不再發展,災害不再擴大,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3.1應急恢復
事故救援完畢后,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救援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面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確認具備開通條件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辦理手續,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由行車調度員發布調度命令開通線路,盡快恢復正常行車。
5.3.2 及時將事故發生的經過、初步原因分析、搶救過程、傷亡情況、經濟損失以及必要的基礎信息上報礦業公司。
5.3.3 及時將事故發生、上報、搶救以及相關物證等資料移交事故調查處理小組。
5.3.4 應認真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公司安委會、礦業公司安監局。
6信息發布
6.1 事故信息統一由公司黨委工作部上報礦業公司,利用宣傳媒體發布。
6.2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6.3 信息必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
7后期處理
7.1善后處理
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安監處、保衛科應當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組織妥善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當由急救、醫院或者法醫出具死亡證明,尸體由其家屬或者公司存放于殯葬服務單位,或者存放于有條件的醫院。尸體檢驗完成后,由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通知死者家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對未知名尸體,由法醫檢驗后填寫《未知名尸體信息登記表》。經核查無法確認死者身份的,經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負責人批準,刊登認尸啟事,刊登后10日內無人認領的,報請虹橋公安分局批準處理尸體。
保衛科、工會、信訪辦應做好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消除事故對社會的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應當進行清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救援費用等應當進行統計。借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歸還并適當支付費用,丟失或者損壞的應當和理賠償。
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事故當事人對損壞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構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屬于肇事方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事故認定書向由肇事方賠償。
因設備質量或者施工質量造成事故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據事故認定書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損失。
7.2保險理賠
財務科、工會等單位要及時與保險機構聯系,辦理保險理賠事宜。
7.3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損失評估
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條例》,由人民政府或授權組織調查組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非人身傷亡事故,根據事故性質,安監處按照管理權限,進行事故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告,并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按事故等級和管理權限分別報礦業公司安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備案。
安監處應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改善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4事故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于5日內形成書面報告,向公司安委會報告,全面總結分析,對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工作進行評價認定,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整改措施,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和有關制度辦法。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各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并設立值班電話;如成員發生變更或通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予以補正。
8.2應急裝備與保障
8.2.1已有救援裝備保障
各應急響應部門應配備事故救援搶險的相關設備,并熟知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救援設備的維護管理,確保設備器材完好,做到有備無患。
8.2.3緊急征用救援裝備
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的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由公司統一進行協調、調配。
8.3救援隊伍保障
8.3.1為了加強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處置能力,公司組建四個搶險救援隊。
*******搶險救援隊。由**工務領工區、電務領工區、運輸科**車間組成,承擔以上三線搶險救援任務。
**線搶險救援隊。由紅土工務領工區、電務領工區、**運轉車間組成, 承擔**線現場救援任務。
北區段搶險救援隊。由****車站組成,承擔北區段各類搶險救援任務。
搶險救援機車組。東區由機動科負責實施,北區由北區段負責實施。
8.3.2搶險救援隊按10人編制,由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好、工作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具體負責事故機車、車輛的起復、回送,事故地點線路的修復和障礙清除,為迅速恢復通車創造條件。
8.3.3為了加強重點部位火災事故的現場應急能力,公司***油庫及物資庫房等重點消防區域的單位,實行全員消防制度,所屬員工均為義務消防隊員,并組成相應的義務消防隊。相關單位要經常組織消防演練,不斷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義務消防隊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
8.3.4各應急響應部門要規定應急處置隊伍的召集、出動程序,并明確增援組織與保障預案,確保救援搶險能夠快速反應和持續保障能力。
8.4經費保障
8.4.1 經費來源
(1)生產安全費用預留資金,可供支配資金應不少于萬元。
(2)上繳局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必要時申請使用。
(3)經費不足時可向礦業公司緊急借用。
8.4.2 使用范圍
應急經費主要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由財務科負責保證資金到位。
8.4.3 監督管理
應急救援費用由應急指揮部監督使用。
8.5其他保障
8.5.1 交通運輸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公司黨政辦公室、供應科負責保證事故搶救用車。車輛不足時,向礦業公司申請協調解決。
8.5.2 治安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期間,保衛科負責事故發生后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時報請***分局給予支持。
8.5.3 技術儲備與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期間,由總工程師、各專業技術負責人等人員組成技術保障組,負責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8.5.4 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人員受傷時,可就近到鐵路沿線各礦職工醫院、社區醫院施行緊急施救,必要時轉至礦業公司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進行醫療救治。
8.5.5 后勤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和結束后,由公司負責人、辦公室、安監處、保衛科、人勞社保科、生活公司、工會、信訪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后勤保障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善后處理工作。
9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9.1.1生產技術科、安監處對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和每年再培訓必須有應急知識培訓內容,且將本《預案》納入培訓工作總體安排,從業人員必須了解本單位、本崗位危險因素和應急處置方案,提高應急處置和逃生避險的能力。
9.1.2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各應急救援隊成員和現場作業人員要熟練掌握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使用方法。
9.2 演練
9.2.1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9.2.2 演練要有方案、有措施、有總結、有評估,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10應急預案的管理和改進
10.1應急預案的管理
10.1.1根據公司實際,定期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報應急預案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并向礦業公司總調度室、安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0.1.2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寫相關培訓大綱、教材和應急處置操作手冊,通過培訓,確保公司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必需的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
10.1.3列入應急預案聯系名單的工作人員,應負責相關信息真實有效;應急預案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持列入應急預案聯系名單的公司以外工作人員相關信息真實有效。
10.2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的記錄
應根據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確定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操作手冊等資料的合理保存方式,以方便使用及指導應急處置。必要時可對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操作手冊等資料采取異地備份保存、電子與紙質等多介質保存等方式。
每次應急演練都應該記錄在案, 演練所暴露出的不足、需要的整改項和改進項等應留有記錄。
10.3應急預案的改進
應急預案應該根據公司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進行定期修訂,相關職能部門應派人參加應急預案修訂會議,并且保證應急預案修訂部分真實、有效。
應急預案的改進應該能夠反映出應急演練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相關工作場所的變換、人員的更替等信息。
11獎懲
11.1 對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應急領導(指揮)小組給予表彰和獎勵;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因公殉職的人員需追認烈士時, 報請人民政府負責按有關程序辦理。
11.2 對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延誤搶救時機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批評教育;對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和有關直接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組織處理、行政處分;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附則
12.1 術語和定義
僅適用于本預案。
12.1.1 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2.1.2 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12.1.3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2.1.4 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2.1.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12.1.6鐵路交通事故性質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規定的構成條件確定。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2.2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省煤炭工業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及礦業公司有關部門備案。
12.3 維護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部門職責的變化以及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公司應及時修改、完善、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12.4 制定與解釋
12.4.1鐵路運銷分公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見附件14。
12.4.2本預案由公司以下部門負責起草:
安監處、生產技術科、保衛科、生活公司、機械動力科、運輸科、工務科、電務科、設備科、工會、黨政辦公室等部門。
12.4.3本預案由**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負責解釋。
12.5 應急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礦業鐵路運銷分公司經理簽發之日起實施。
1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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