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軋鋼系統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營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為本預案的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營軋鋼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煤氣中毒、火災爆炸,起重、機械傷害,高空墜落、觸電傷害等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符合分級響應條件的事故(見5.1分級響應)
(2)、北鋼集團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4 工作方針、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以人為本,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軋鋼生產過程中的事故,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救援力量和員工參與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并營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軋鋼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軋鋼廠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名生產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軋鋼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各生產區為主,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廠級相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生產區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職能科室專業的作用,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5)、支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軋鋼生產過程中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 北營軋鋼廠危險性分析
2.1 概況
(1)、北營軋鋼廠位于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北臺鎮,東距本溪市面上區16kg,西距遼陽市區55kg,廠區分布在細河兩側,正式組建于1997年,廠下設生產安全科、設備科、技術科、人力資源科、企管科、綜合辦公室(五科一室)及棒線帶生產區、二高線生產區、三四高線生產區、1780生產區,現有員工3000余人,隸屬于本溪北營鋼鐵(集團)有限公。
(2)、軋鋼廠現有主體設施:年產60萬噸棒材生產線,年產350萬噸線材生產線,年產100萬噸的850帶鋼生產線和年產400萬噸1780帶鋼生產線,主要原材料是連鑄鋼坯,產品有不同規格的螺紋鋼、熱軋圓盤條、熱軋鋼帶等。周邊單位主要有:棒線帶生產區南側為煉鋼廠(一區),北側為燃氣廠、電廠和制氧廠,東側臨近廠房存在煤氣管道及電纜橋架等;二高線、1780生產區南側為煉鋼廠(二區),北側是焦化廠化產作業區,西側為焦化廠,廠區四周存在煤氣管道、水封、電纜橋架等危險源;三四高線生產區西側臨近煉鐵廠。
2.2 軋鋼廠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北營軋鋼廠是以生產1780、850帶鋼、熱軋盤條、光面和螺紋鋼筋為主的大型軋鋼廠,生產過程連續,設備眾多,基本上實現了網絡自動化控制及遠端信號傳輸系統,有現代化冶金機械設備和新型建筑,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操作失誤、設備缺陷或自然災害等,存在機械傷害、煤氣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灼燙、起重傷害、高處附落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易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設備損失。根據生產過程及設備狀況,確定以下危險場所(設備)為軋鋼廠危險源。
(1)、加熱爐及煤氣管道、閥門等區域
風險分析:存在煤氣泄漏、著火、爆炸、中毒、窒息、灼燙等事故風險。危險等級為:A級
(2)、液壓站、潤滑站、油品庫、氧氣、乙炔存放等區域
風險分析:存在火災、爆炸等事故風險。危險等級:A級。
(3)、軋線機械傳動、移動等區域
風險分析:存在擠傷、碰傷、絞傷、砸傷、灼燙等事故風險。危險等級:B級。
(4)、起重設備及吊、夾具等區域
風險分析:存在起重作業傷害、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事故風險。危險等級:C級。
(5)、電氣高、低壓室,電纜夾層及現場電源箱、配電箱等區域。
風險分析:存在觸電、電弧灼傷等事故風險。危險等級:C級。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1)、軋鋼廠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作業區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班組應急預案僅涉及現場處置方案。
(2)、工作原則是:在北營鋼鐵(集團)公司統一領導下,軋鋼廠生產安全科負責統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生產區成立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突發性事故進行現場處置。
3.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協調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廠長
副總指揮:生產廠長、設備廠長、技術廠長、黨委書記
成 員:生產安全科、設備科、技術科、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區
指揮部設在生產調度室
職責:負責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保證實效性,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組織落實應急救援演練,檢查督促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匯報,必要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等,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工作。
生產安全科和調度室:會同生產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組織調度工作,組織搶險搶修隊搶險救災,以最快速度恢復生產,并負責對內/外聯系工作;安保人員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會同生產區清查現場人數,及時掌握人員傷亡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人員,并組織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同時,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設備科、技術科: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和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組織專業救援隊伍,搶修損壞設備,迅速恢復使用,同時負責事故損失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另外,負責保障廠內通信網絡的暢通。
辦公室:負責救援工作的車輛、資金等后勤保障工作。
生產區:負責組織建立本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及修訂工作,健全事故應急各項制度,物資準備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
3.3 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職責
(1)、通訊聯絡隊:負責對外/內聯系通訊任務。由安全生產科、調度室、生產區人員組成。
(2)、治安隊:負責現場治安、交通管制、警戒、指導員工疏散等任務。由生產安全科、生產區人員組成。
(3)、消防隊:負責現場滅火任務。由北鋼消防隊和廠內義務消防隊組成。
(4)、搶險搶修隊:負責事故現場搶險搶修任務。由職能科室和生產區人員組成。
(5)、醫療救護隊: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等任務。由北鋼職工醫院及生產區人員組成。
(6)、物資供應隊:負責搶救傷員的必須供應物品和搶險物資的供應及運輸。由職能科室和生產區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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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與報告
建立危險源檔案,報送北營安全環保部備案,研究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住處制訂應對方案及預防措施。
4.2 預警行動
4.2.1 報警裝置
建立完善技術監控手段,保證生產安全穩定運行,同時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監控方式,定期檢查確認,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
(1)自動報警裝置
可燃氣體在線監測儀(可燃氣體泄漏后,報警網絡分別在廠崗位值班室聲光報警)、火災監測報警器、傳感器、泵(閥)氣動件、警報鈴(燈)、其他裝置
(2)人工報警
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相關人員可通過內線電話直接向總調度室及作業區辦公室報警。另外若具備手動報警按鈕,可通過按鈕報警。
4.2.2 事故報告程序
(一)、調度室作為生產指揮協調單位,當事故發生后應盡一切可能,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發展和擴大,使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二)、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作業區要認真保護現場,在未獲得有關部門批準之前,不準任何人人為清理和破壞。
(三)、傷亡事故發生后,首先發現者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根據實際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
具體上報程序:
①、輕傷事故: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安全科管片安全員—安全科長——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
②、2人以上輕傷事故: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 生產廠長及安全科長(如因設備原因通知設備廠長及設備科長)——廠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安全科負責通知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
③、重傷事故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廠長——生產廠長及安全科長(如因設備原因通知設備廠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安全科負責通知安環部部長——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
④、死亡事故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廠長——生產廠長及安全科長、生產科長——設備廠長及設備科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安全科負責通知——安環部部長及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
⑤、2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群死群傷事故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公司總調度室——廠長——生產廠長及安全科長、生產科長——設備廠長及設備科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安全科負責通知——安環部部長及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⑥、火災、爆炸、煤氣泄漏事故(不可預見且無法處理)
發現者或作業區—調度室—北營消防隊或燃氣廠煤氣救護站—職工醫院——公司總調度室——安環部部長及公司安全環保部事故科——廠長——生產廠長及安全科長、生產科長——設備廠長及設備科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四)、安保科在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準確無誤逐級履行”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在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的同時,應在40分鐘內趕赴現場。
(五)、在逐級上報的過程中,所有上報單位和人員,必須講清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員姓名、年齡、工種及傷害程度,并初步報告事故的簡要過程和原因。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北營公司事故分級標準,結合軋鋼廠生產特點、事故情況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行動分為三級:
(1)Ⅰ級響應。包括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及能影響企業安全生產類別的事故。包括極小范圍的危險物資泄露,可能發生小型火災初期。現場人員要履行他們的職責,廠及作業區的應急能力可以處置。
(2)Ⅱ級響應(現場應急)。北營公司的應急能力可以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影響范圍基本處于廠內),主要部位需要關閉,要立即采取行動以保護現場人員和阻止事態進一步擴散。現場人員應履行他們的職責,廠應急預案全面啟動。
(3)Ⅲ級響應(全體應急)。包括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已超出北營公司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的向周邊擴散(影響范圍超出廠界),事故可能影響周邊企業。公司生產區需全部關閉,需采取立即行動保護和撤離現場人員,需要取得外部支援,請求政府啟動應急預案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5.2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接警
信息反饋
相關的應急人員
應急資源調配
應急啟動
救援行動
人工救援
工程搶險
醫療救護
人群疏散
警戒與交通管制
現場監測
事態控制
進入擴大應急
警報
警情判斷
響應級別
進入應急恢復
圖1 應急響應程序
5.2.1 初期響應
緊急情況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人員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的應急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如通知有關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等。
應急行動隊伍及時進入事故現場,積極快速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人群疏散等有關的應急救援工作。
(1)事故發生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將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①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部門和聯系電話。
②問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原因、主要毒物、事故性質、對救援的要求,同時做好電話記錄。
③按應急救援程序,派出救援隊伍。
④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⑤保持與救援隊伍聯系,視事故發展狀況,必要時排出增援隊伍。
(2)危險區的劃定和隔離:
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選擇有利地形(地點)設置現場救援指揮部或救援、急救醫療點。
(3)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應快速鑒定危險源的性質及危害程度,測定出事故的危害區域,提供有關數據。。
(4)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監護:
救援人員在救援行動中,應配戴好防護裝置,并隨時注意事故的發展變化,做好自身防護,執行救援任務時,應以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互相照應,帶好通訊工具,隨時保持通訊聯系。。
(5)危險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與撤離
①在組織和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后,再撤離危險區域。
②組織員工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③員工要互救互助進行撤離。
當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后,進入應急恢復階段;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進入擴大應急響應。
5.2.2 擴大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事故響應級別需要提高時,應積極快速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人群疏散等有關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向政府部門及外援機構請求援助。
(1)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應盡快地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險程度,制定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搶險人員撤離的優先順序是周圍群眾與員工 工作人員中的非關鍵人員 應急關鍵人員之外的所有人員 全部撤離。
(3)事故擴大后的應急措施
①對現場潛在的危害進行實時監測和評估,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②人員安全疏散。
③現場交通管制。
④現場治安秩序維護。
(4)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①對傷員按輕、中、重簡易分類,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輕的治療原則,在急救順序上應優先處理能夠獲得最大醫療效果的傷病員。
②注意保護傷員眼睛。
③對救治后的傷員實行一人一卡。
④合理調用救護車輛。
⑤合理選送醫院。
5.3 現場緊急處置
軋鋼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為:煤氣火災、爆炸事故,煤氣中毒事故,機械傷害事故,電氣觸電、電弧灼傷事故,高空墜落事故等,針對事故的特點,應急救援隊應參照下列處置要點開展工作。
5.3.1 煤氣火災、爆炸事故處置要點
發生煤氣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時要注意:及時切斷所有通向事故現場的能源供應,包括煤氣、電源等,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5.3.2 煤氣中毒事故處置要點
(1)、迅速查找泄漏點,切斷氣源,防止有毒氣體繼續外泄。
(2)、迅速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3)、設置警戒線,向周邊員工發出警報。
5.3.3 機械傷害事故處置要點
(1)、迅速停止設備運行。
(2)、設置警戒線。
(3)、不得隨意移動受傷人員,造成二次骨傷。
5.3.4 電氣觸電、電弧灼傷事故處置要點
(1)、在保證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斷電源,防止發生次生傷害。
(2)、對受傷人員采取特殊的救護措施。
5.4 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救援結束程序:
(1)如屬于本廠自救,當安全生產事故得到控制,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得到消除,傷亡人員全部救出或轉移、設備設施處于正常或受控狀態。事故現場已經恢復后,由總指揮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如需北營公司啟動應急,則由上級部門,對事故現場及周邊某某范圍區域進行某某濃度監測。當監測結果表明,空氣中的某濃度在正常標準范圍時,由上級相關部門宣布事故危險全面解除。
5.5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應急結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進行應急預案評審,總結預案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修訂應急預案,進入新的應急準備階段。
5.5.1 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警戒及現場保護工作由生產安全科保衛人員匯同生產區保衛人員負責進行。
(1)事故發生后,在對事故處理期間,由生產區指定人員對各入口實行警戒封鎖,禁止非搶險人員進入。
(2)事故處理完畢,人員撤離后,事故發生崗位實行警戒,未經搶險指揮部批準,所有人員禁止進入事故現場。
(3)事故現場的拍照、錄像應經過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的批準。未經批準,禁止任何人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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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事故調查處理
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來調查和分析事故。
5.5.3 恢復生產:生產安全科、設備科、技術科對機械設備、工藝流程和廠房通道等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修復。在確認各方面條件具備后,制定生產恢復計劃和方案,盡快恢復生產。
5.5.4 善后處理
應對設備進行檢修和測試,對傷員提供充分的醫療救助,按企業有關規定對傷亡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撫。
6、應急救援保障
6.1 通迅與信息保障
調度室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室科、生產區、作業區正副職及安全管理人員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保證通迅暢通。
(1)、本溪市聯系電話:
政府值班電話:4516205
安全監督局電話:4516215
消防隊電話:119
醫療救護電話:120
環保局電話:2807946
(2)、北營公司聯系電話:
總調度臺: 2207
消防隊: 2300
煤氣救護站:一鐵3344、二鐵2990、三鐵7026、燃氣調度6195、6196
職工醫院:救護2500、急診2849
(3)、軋鋼廠內聯系電話:
調度室:2529066 2966
車隊: 2529136 2082 5266
各部門負責人電話見附件1“廠內負責人聯系電話一纜表”
6.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電源、電力系統、照明,備用發電機、強力照明燈等由設備科負責。生產區根據軋鋼作業特點和需要,配備必要的,如單架、呼吸器、報警器等應急救援裝備,保證應急救援需要。
6.3 后勤、用車保障
由辦公室、調度室負責,統一調配車輛,開設應急救援快速通道,保證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及裝備、物資。
6.4 治安保障
保衛人員必須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根據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秩序。
7、培訓與演練
7.1 培訓
7.1.1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根據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的組成情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救援應急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1)使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實際內容和應急方式。
(2)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各自在應急行動中的任務和行動措施。
(3)使有關人員及時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和實施程序修正和變動的情況。
(4)使應急救援人員熟知一般處理方案。
(5)使應急救援人員熟悉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7.1.2 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生產區負責對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包括:
(1)使員工熟知危險目標的位置和特性。
(2)使員工熟知緊急事故的報警方法和報警程序,一旦發現緊急情況能及時向調度報警。
(3)使員工懂得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不同的風向采取有效的逃生方法。
7.2 演練
7.2.1 演練組織
應急預案的演練分為廠級演練和生產區級演練、班組級演練
廠級演練應由分廠應急搶救指揮部組織進行,請上級部門觀摩指導。
生產區級、班組級演練由生產區自行組織,生產安全科現場指導。
7.2.2 演練的準備
每一次演練都應根據假設的事故制定出周密的演練方案,報同級演練的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審批后進行。
演練方案要落實演練所需的各種物資、器材及交通車輛、防護器材的準備,并在演練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以確保演練能順利進行。
演練進行之前應提前通知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與新聞媒體溝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7.2.3 演練的范圍與頻次
(1)廠級演練主要為進行熟悉應急行動或完成某項應急任務所需要技能而進行的單項演習,如報警、通報程序的演練、崗位緊急處置措施的演練、緊急疏散行動的演練等。單項演練的頻次在每年5次以上。
(2)生產區級演習每年進行5次,主要內容是針對專項應急預案的相關內容。
(3)班組級演習結合自身作業特點,對易發生事故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生產區負責做好演習的各項協調工作。
8、應急預案管理
8.1 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
本應急預案報北營安全環保部備案。
8.2 應急預案的發放
本應急預案經過上級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層審核通過后,由廠長簽署發布。
(1)安環部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進行統一管理,對所有內容都有了解、掌握的權利。
(2)綜合應急預案應發放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3)專項應急預案應發放到相應的部門及生產區、作業區。
(4)現場處置方案發放到班組。
8.3 應急預案的評審、修訂
8.3.1 應急預案的評審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演練的結果及其它相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評審,以確保預案的持續適宜性。
8.3.2 應急預案的修訂
(1)在下列情況下,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及時修訂;
①危險源發生變化(包括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地理位置);
②應急機構和應急人員發生變化;
③應急設備設施發生變化;
④應急演練后發現存在不符合項;
⑤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應急預案的更改修訂程序。當基本預案需要修訂時,由廠生產安全科向安全環保部領導提出申請,說明修改的原因,經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授權安全科組織進行修訂,并將修訂后的文件傳遞到相關部門和人員。
(3)所有文件的修訂建立修改記錄,修改記錄包括修改日期、修改頁碼、修改內容、修改人等。
11.其他
本應急預案于批準發布日正式實施。廠內所有部門/單位,均應嚴格遵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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