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高支模工程是指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或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的施工作業,在施工過程中,因無專項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可能導致坍塌、墜落等生產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應急處置原則
為保證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當發生事故時,本著“統一指揮、自救為主、分工負責、積極應對”的原則,以最快速度實施有序、高效的救援,使人員得到救助、事故得到控制,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見綜合預案3.1應急組織體系
3.2應急組織成員日常及應急狀態下的工作職責(見綜合預案×××)
3.2.1應急組織成員日常工作職責(見綜合預案×××)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對于高支模工程,在施工中,測量模板支撐立柱間距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立柱縱橫向支撐是否按規定設置,拉接是否牢固,并同時觀察扣件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要求。
4.2預警發布方式和條件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現場負責人利用對講設備、電話、擴音設備或呼喊等方式發布預警:
① 發現模板支撐系統與專項方案不符,并明顯感覺支撐系統穩定性不能滿足施工荷載要求時;
② 在澆筑混凝土時,當觀測到支撐體系出現異常情況時。
③ 在澆筑工程中發現局部模板出現塌陷或支撐系統傾斜等現象時;
5信息報告程序
5.1 信息報告
24小時應急職守電話××××
5.2信息報告方式、要求與處置流程
5.2.1信息報告與通告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白天:
夜 間:
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②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救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救援。
③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④當事故危及周邊安全時,及時發布通告。
5.2.2信息上報
① 事故信息上報采取逐級上報原則,等級事故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②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 書面報告格式見《建設系統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見附錄1。
5.2.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項目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6 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響應標準如下(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6.1.1二級響應啟動標準(公司級救援響應)
存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且本公司有能力控制事態的,啟動二級響應
① 事故后,有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的;
② 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下死亡的;
③ 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
④ 已經或可能導致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6.1.2一級響應啟動標準(擴大救援響應)
存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啟動一級響應。
① 公司應急力量或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的;
② 事故發生后,有3人以上被困的;
③ 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死亡的;
④ 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
⑤ 已經或可能導致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⑥ 公司應急指揮部決定的其它需要擴大應急相應的。
6.1.3應急響應原則
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以及響應啟動的標準,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總指揮確定響應啟動決定。
6.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等。
施工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確定響應級別。需啟動一級響應時,一級救援響應啟動前,二級響應必須已經啟動。
6.2.1二級響應程序
① 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立即發布停工命令,組織人員撤離危險作業區域,并清點人數。同時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同時,現場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撥打120急救電話,遇火災時還應立即撥打119救援。
②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確定響應級別,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各救援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況,并做好上報工作。
③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按本預案確定的基本原則和專家建議指揮救援工作。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非應急人員進行疏散,指揮各應急救援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④ 事態得到控制后,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安全布置應急恢復和應急發布有關工作。
⑤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2.2一級響應程序
①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認為符合一級響應啟動標準時,或者當現場現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救行動要求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②上級應急增援力量到達前,各救援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積極進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上級應急增援力量到達后,由現場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公司各應急救援小組與上級應急救援小組銜接。
③ 現場所有本公司應急人員和應急小組應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遇有不同意見或特殊情況需要說明時,應通過本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進行反映。
6.2.3響應程序流程圖
6.3處置措施
6.3.1高支模工程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① 模板工程在進行施工前必須經過詳細的計算,由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實施。在計算過程中必須以荷載最不利組合為計算基礎。對各構件的抗彎、抗剪、撓度、特別是較長的受壓構件的長細比、地基的承載力今應進行計算。
② 支設模板所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必須為合格產品,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必須齊全、可靠。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用在施工當中,已進場的堅決予以退場。
③ 對操作工人進行技術交底,嚴格按計算書中的數據進行支設。不允許隨意調整系統內各構件的間距、位置。
④ 對于直接支設在基土上時,基土必須夯實。與基土直接接觸的構件必須加設墊板。在澆注混凝土前密切注意天氣情況,遇雨天應采取排水措施。
⑤ 安裝、拆除模板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拆除作業過程中保護措施要齊備。進行高空作業時要有防墜落措施。
⑥ 拆除模板必須履行拆模審批手續,混凝土強度達到允許值后方可拆除,嚴禁隨意亂拆。拆除前必須將作業面封閉,禁止他人出入,拆除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嚴禁野蠻施工。
⑦ 高處、復雜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工作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
⑧ 作業過程中任何物件不得隨意拋扔,防止墜落傷人。
⑨ 大風、大雨、大雪天不得進行作業。
6.3.2坍塌、墜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① 坍塌、墜落事故發生后,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
② 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判明事故嚴重程度,查明險情,人員傷亡情況等,如有人員傷亡或人員被埋情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如有必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救援,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③ 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④ 現場負責人組織人員對被埋人員盡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癥發生,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對墜落受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救護。
⑤ 現場救護人員應邊搶救邊記錄傷員的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第一手資料。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
公司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見附錄5.
下一篇:深基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