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行業標準主要依據國內企業標準制定。
本標準與現有企業標準相比有以下差異:
1 根據標準的分級原則,將現有企業標準的三個等級,改為兩個等級;
2 對硼氫化鉀含量測定的取樣量作適當調整,增加了試驗溶液的制備;
3 對產品的標志、包裝、運輸、貯存進行了調整;
4 增加了安全要求。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化學工業部技術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化工部無機鹽產品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上海市申宇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陸思偉、張祖紹、滕紹云、厲文豪。
本標準委托化工部無機鹽產品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負責解釋。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硼氫化鉀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硼氫化鈉、氫氧化鉀為原料生產的硼氫化鉀,該產品主要用作制藥工業、農藥、香料及其他精細化工產品的還原劑,也可用于含汞廢水處理等。
分子式:KBH4
相對分子質量:53.94(按1995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B190—19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CB191—19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1988 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3—1988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neqISO 6353—1:1982)
GB/T 1250—1989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8—1986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2—19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eqvISO 3699:1987)
3 要求
3.1 外觀,白色結晶狀粉末。
3.2 硼氫化鉀應符合表1要求。
式中:m1——干燥前試料的質量,g;
m——試料的質量,g。
4.2.4 允許差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0.04%。
5 檢驗規則
5.1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5.2 每批產品不超過1t。
5.3 按照GB/T 6678—1986中6.6的規定確定采樣單元數。每一桶為一包裝單元。采樣時,從每個選取的包裝單元中,取出不少于10g的樣品,將所采樣品混勻后。按四分法縮分至500g,立即裝入兩個清潔干燥帶磨口塞的廣口瓶中,密封。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產品名稱、等級、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瓶作為試驗室樣品,另一瓶保存三個月備查。
5.4 硼氫化鉀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產品都符合本標準要求。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時,應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重新采樣復驗,復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5 按GB/T1250—1989中5.2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判定試驗結果是否符合標準。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硼氫化鉀包裝桶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商標、等級、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本標準編號及GB190中規定的“遇水易燃品”標志、GBl91中規定的“怕濕”標志。
6.2 每批出廠的硼氫化鉀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商標、等級、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
6.3 硼氫化鉀包裝為三層包裝:內包裝采用牛皮紙袋內襯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厚度:0.08mm~0.1mm;外包裝采用專用密封、全開口鐵桶包裝,鐵桶厚度為0.5mm~0.75mm,其性能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該產品每桶凈含量15kg。
6.4 硼氫化鉀包裝,聚乙烯塑料薄膜袋用維尼龍繩或其質量相當的繩人工扎口,或用與其相當的其他方式封口,牛皮紙袋用縫包機封口;裝入鐵桶,蓋好桶蓋,密封。
6.5 硼氫化鉀在運輸過程中應輕裝輕卸,防止日曬、雨淋,不得與酸類物質及其他氧化劑等物質混運。
6.6 硼氫化鉀應貯存在陰涼、通風的干燥處,防止雨淋,受潮,不得與酸類物質及其他氧化劑類等物質混貯。
7 安全要求
硼氫化鉀屬二級遇水燃燒物品,失火時可用砂土和干粉滅火器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