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焊接護目鏡和面罩的非光學測試。
1耐熱性能測試
將被測濾光片放入67±2℃的溫水中加熱3min,立即放入4℃以下的水中,看其變化,不允許發現異常現象。
2耐燃性能測試
將被測面罩最薄部位剪下13mm×127mm共3片,使之固定,用酒精燈點燃另一端。計算其燃燒速度的平均值,燃燒速度應小于76mm/min。
3耐腐性測試
金屬部件在沸騰的10%食鹽溶液中浸泡15min后,立刻取出,保留上面剩余的液體,在室溫下干燥24h,最后用溫水沖凈揩干,觀察表面,無變化為合格。
4濾光片強度測試
4.1測試設備如圖所示:
鏡片抗沖擊測試裝置示意圖
設備的主要部件,均由不銹鋼制成。
基本結構以標高柱為界,可分為上、下兩個部分,上半部是標高柱,與標高柱連接的部分是定位尺,可隨時調節自由上、下滑動,所需高度用固定螺栓把位置固定,定位尺的另一端是鋼球投放孔,孔的中心要對準測試樣品的中心。下半部為固定樣品的支架裝置,鋼座中間為中空尺寸略小于鏡片尺寸,可分別備有長方形和圓形的兩種樣品槽。測試長方形鏡片,鋼座的上面(中間)銑出一個長108mm、寬50mm、深6mm的樣品槽;測試圓形鏡片,鋼座上面(中間)銑出一個直徑為54mm、深6mm的樣品槽,放測試樣品。樣品的上、下面各放有厚度3mm、布氏硬度為40±2的橡膠墊圈,最上面再由穩定壓板和固定螺栓將測試樣品固定于槽內。
4.2測試方法簡要說明
16g的鋼球,從高度為0.6m處,不給予任何動能,使之自由垂直下落到濾光片或保護片上,無破損者為合格。如果是1片保護片、2片濾光片,或是2片保護片、1片濾光片合在一起的情況,用同樣設備、相同重量的鋼球從1.2m處自由下落到鏡片上,連續沖擊3次無壞損為合格。
4.3測試過程
將測試樣品置于樣品槽中,樣品保持水平狀態,上、下各放置橡膠圈墊,裝上穩定壓板,把定位尺固定在0.6m的位置,并用固定螺栓將樣品及定位尺固定。然后使用16g的鋼球由投放孔中,不給任何動能,使之自由落到測試樣品上。
測試3層鏡片,用同樣的方法進行,定位尺固定在標高柱的1.2m處即可按上述過程進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提出。
本標準由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淑賢、邢志明、提長清、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