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技術要求對低鉛陶瓷制品環境標志產品的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檢驗方法作了統一規定。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與飲食接觸的各類陶瓷制品。
2引用標準
GB3534-90日用陶瓷器鉛鎘溶出量測定方法
3定義
3.1扁平制品:從制品內部最低平面至口緣水平面的深度小于25mm的陶瓷制品。
3.2空心制品:從制品內部最低平面至口緣水平面的深度大于等于25mm的陶瓷制品。
空心制品的大小,根據它的容量,規定如下:
(1)大空心制品:容量大于等于1.1L;
(2)小空心制品:容量小于1.1L。
3.3鉛溶出量:鉛在特定實驗條件下的溶出數量。
4基本要求
4.1產品質量須符合各自產品相應質量標準的要求;
4.2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5技術內容
任何單一制品與食物接觸面的鉛溶出量的允許極限不超過下表給定值:
表1
6檢驗
產品中鉛溶出量的測定按GB3534-90執行。
附加說明: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