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濃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濃度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3 原理
空氣中鉛塵、鉛煙和硫化鉛用微孔濾膜采集,消解后,在283.3nm波長下,用乙炔-空氣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鉛含量。
4 儀器
4.1 微孔濾膜,孔徑0.8μm。
4.2 采樣夾,濾料直徑40mm。
4.3 小型塑料采樣夾,濾料直徑25mm。
4.4 空氣采樣器,流量0~3L/min和0~10L/min。
4.5 燒杯,50ml。
4.6 表面皿,直徑約50mm。
4.7 電熱板或電砂浴。
4.8 具塞刻度試管,5ml。
4.9 容量瓶,50ml。
4.1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配備乙炔-空氣火焰燃燒器和鉛空心陰極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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