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強全省煙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督促和指導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創建本質安全型企業,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煙草生產企業。
第三條企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線負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提高本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八)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九)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事故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保證生產經營場所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十一)應當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生產工藝技術及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第五條企業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支持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助企業領導組織制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進行考核;
(三)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或者監督相關部門落實;
(四)參與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協助企業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六)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協助解決檢查出的問題,緊急情況下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七)參加審查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項目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程項目安全評價審查、驗收和試運行工作;
(八)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研究職業中毒的預防工作和職業病的防治措施;
(九)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監督檢查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并指導、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十一)參加本單位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
(十二)本單位確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參加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級別、同職位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享受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月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本人月實際收入的10%。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主要內容包括:
(一)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二)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各職能部門、分公司(車間)及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具體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八條企業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依據標準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三)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七)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八)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九)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十)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相關協作項目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十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十五)特種作業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十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十八)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十九)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并結合崗位標準化操作實際,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適時修訂。
第十條煙草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按規定如實填寫安全生產檔案、原始記錄和臺帳等資料,按期限保存備查。
第十一條煙草企業進行吊裝、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或架設臨時電線作業,應當采取專項安全對策措施,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監督危險作業人員嚴格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作業現場工作進行及時協調,發現事故隱患現場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緊急排除,現場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二條煙草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積極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為從業人員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十三條 煙草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煙草生產企業的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組織等部門要協同合作,齊抓共管,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弘揚企業安全文化,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第十四條煙草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的內容列入企業長遠規劃、年度計劃中,確保本單位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安全生產投入必須納入企業全年經費預算。要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做到安全資金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專項使用。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主要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
(一)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二)安全設備、設施和工藝的更新以及技術檢測檢驗、改造和維護;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五)整改安全事故隱患;
(六)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第十五條300人以上煙草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應該有成員名單、職責、權限、工作制度等。
第十六條煙草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當依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不同崗位制定相應的內容,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七)其他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十八條煙草生產企業必須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立新員工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脫崗轉崗員工上崗前專項安全教育、從業人員再教育和再培訓等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和結果要記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由煙草生產企業負責考核的人員和從業人員本人簽名,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建設單位在委托設計單位編制可研報告時,要同時編制安全專篇。在對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審查時,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安全專篇提出審查意見。按規定應當進行安全預評價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前應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報相應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初步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要將安全設施設計報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建設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前,按有關規定須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的,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編制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建設項目總體驗收前,建設單位要向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安全設施單項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總體驗收。
第二十一條 煙草企業應積極采用安全生產新成果,及時淘汰陳舊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不斷改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第二十二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必須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引進新設備,必須同時引進或制造配套的防護設施,并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換。
第二十三條產生粉塵的作業崗位,要采取密閉、通風、凈化等措施。作業環境的粉塵濃度必須符合工業衛生標準要求,不符合標準的要限期治理。
第二十四條煙草生產企業生產流程各環節、各崗位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使安全生產標準、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變為從業人員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崗位操作的自覺行為。
[NextPage]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以及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容器、運輸工具,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由取得專業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取得安全使用證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 煙草企業的相關協作單位應該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資質,企業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審查。不得發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七條煙草企業與相關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承包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安全生產內容:
(一)雙方安全生產職責、各自管理的區域范圍;
(二)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三)在安全生產方面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四)對安全生產管理獎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經濟賠償等事故善后處理、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金等安全生產事項涉及有關資金安排的約定;
(五)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配合調查處理等做出規定;
(六)其他應該規定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煙草企業應當加強安全檢查,要以崗位自查制度為基礎,進行班組檢查、車間檢查、分廠檢查、綜合管理部門綜合檢查、主要負責人帶隊重點檢查等分級分類檢查。通過檢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對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當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訂出整改計劃,限期解決。
第二十九條煙草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檔案,每次檢查的內容、結果、整改情況應記入檔案,并由檢查人員、復查人員簽字。
第三十條煙草企業應當加強對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完整的設備臺帳。對安全設施、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應當包括安全設備的名稱和維護、保養、檢測的時間、人員、問題等內容。
第三十一條煙草生產企業應該加強對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的管理,如變、配電站、油庫、酸、堿腐蝕物、危險品庫、鍋爐、壓力容器等,都要有完整的資料(含歷史資料),如設計說明、圖紙、投產使用時間、產品壽命、危險區域范圍、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大修及檢查情況等。
第三十二條加強對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完整的設備臺帳。對國家煙草專賣局所管設備、煙草專用機械的專賣管理等,要按《國家煙草專賣局管理設備的管理規定》、《煙草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辦法》和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卷煙倉儲要符合《卷煙倉儲管理規則》,各類倉庫要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達到防火、防霉變、防自燃火災、防雷擊等要求。
第三十四條煙草生產企業要在有毒、有害等有較大危害因素的生產場所、設施、設備上配置符合標準的安全裝置,設置安全標志、安全色。報警器、防塵、防毒、防噪音、防物理化學性污染設備及各種消防器材、安全標志、安全色等,要加強管理,定期檢查,使之完整無損、有效。對安全設備不得隨意拆除、挪用和廢止;
第三十五條按有關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并進行維護保養。通過有資質的單位對避雷裝置的有效性進行測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及時檢修。
第三十六條煙草企業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儲存區域之間應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和倉庫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原煙中夾帶的塵土,應在生產線的前道工序即行去除;生產線上的設備應減少粉塵的散發量,并采用有效措施或捕集與分離粉塵的裝置,同時避免污染的轉移。
第三十八條 對造成噪聲、振動、高溫、低溫、輻射等職業危害場所進行定期檢測、評價,建立檔案。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要求的,應及時采取治理措施。
第三十九條煙草企業應落實重大危險源有效監控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查、檢驗、檢測,嚴格記錄,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專項管理責任制度。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名稱、地點、性質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備案。對不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重要危險部位,企業應該根據危險危害性,制定本單位的重要危險源管理目標。
第四十條煙草企業應該根據重大危險源和重要危險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演練一次,確保應急預案和措施的有效性。
第四十一條發生生產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必須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堅守崗位并立即組織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依法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不得瞞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二條發生生產事故的煙草企業應當依法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根據事故責任按規定向事故傷亡人員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三條煙草企業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不得以貨幣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十四條煙草企業應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按規定開展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鼓勵通過商業保險分擔生產安全事故風險,提高對事故受害人員或者受害人員家屬經濟賠償的支付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煙草企業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四十六條煙草企業應當接受工會的監督,支持工會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研究解決工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煙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應該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黑龍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