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監管危化[2007]151 號
關于印發《湖北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現將《湖北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實施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省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鄂政發〔2007〕13號),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辦法(試行)〉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危化〔2007〕81號),現就我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促進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盡快步入“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集約化”發展軌道,全面提高其本質安全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全省煙花爆竹產業升級,預防煙花爆竹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由省、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省局成立由劉向東副局長任組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相關同志為成員的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安全標準化一級企業的考評實施工作。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家組。楊守萬任專家組組長,容先壽、蔡大儉、劉必芳、吳祥林、姜偉為成員。具體負責申請安全標準化企業的現場考評工作。
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標準化二級企業的考評實施工作。
三、進度安排
全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7年6月至8月):宣傳發動。組織開展考評辦法和標準化規范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
第二階段(2007年9月至12月):開展試點。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選擇1-2家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試點工作,試點企業對照《規范》進行自評,自評得分在90分以上企業,向省安監局申請標準化一級企業,自評得分在70分以上企業,向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申請標準化二級企業。負責考評的安監局對企業申報材料和現場組織考評,并形成考評報告。
第三階段(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組織考評。組織開展第一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全省開展安全標準化的生產企業不少于現有企業數量的60%,批發經營企業不少于現有企業數量的50%。
第四階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完成考評。組織開展第二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完成全省現有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
四、考評程序
(一)縣(市、區)安監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和批發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根據申報企業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現場審查情況,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報上級安監局。
直管市、林區安監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和批發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根據申報企業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現場審查情況,提出審查意見。對申請一級安全標準化的企業,報省安監局;對申請二級安全標準化的企業,形成考評報告,作出是否達標決定,為二級達標企業授牌,并報省安監局備案。
(二)設區的市安監局收到企業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一級安全標準化的企業,根據企業日常安全生產工作表現和現場審查情況,提出審查意見,報省安監局;對申請二級安全標準化的企業,形成考評報告,作出是否達標決定,為二級達標企業授牌,并報省安監局備案。
(三)省安監局收到申請一級安全標準化企業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并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和專家組現場核查意見,形成考評報告,作出是否達標決定,為達標企業授牌,并報國家安監總局備案。
(四)對獲得安全標準化的一級企業,由省安監局每半年公告一次,并頒發《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和標志牌。對獲得安全標準化的二級企業,由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每半年公告一次,并頒發《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和標志牌。
五、獎懲措施
(一)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的企業,在許可證有效期滿換證時,不再進行現場審查,直接申請辦理延期手續;按規定下限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二)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死亡事故、重傷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損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
(三)在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的企業進行抽查時,發現不再具備相應安全標準化企業條件的,予以降級或者收回《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企業證書》。
(四)對安全標準化考評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業,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限期整改6個月,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或者安全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依法撤銷原許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建立組織。各級安監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把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作為強化企業安全基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煙花爆竹整體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成立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領導機構,切實把安全標準化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廣泛宣傳,科學指導。各地要按照本辦法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科學指導,強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有序開展,保質保量如期完成進度計劃。
(三)嚴格標準,改進提高。各地要嚴格標準,按照本實施工作方案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對申請企業進行考評。將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和推進煙花爆竹產業升級相結合,通過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進一步落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努力推進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持續改進安全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