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協勤員隊伍管理,2月24日下午,日照交警東港大隊召開全體協勤人員會議,對協勤員工作職責、權力范圍、管理辦法、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的規定,堅決杜絕協勤人員各類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確保當前交通管理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會議充分肯定了協勤人員在交通管理各項工作中付出的辛勤勞動和取得的成績,以及當前警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協勤員隊伍存在的必要性,要求全體協勤人員結合正在開展的“講正氣、守警規、樹形象”隊伍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活動,積極擺查、剖析、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愛崗敬業精神,加強學習,自覺遵守大隊各項管理規定,立足本職,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為確保協勤隊伍健康發展,大隊制定印發了《交警東港大隊協勤員管理規定(試行)》,并對部分崗位協勤人員進行了調整交流。同時,大隊明確規定協勤人員必須在正式民警的帶領下,協助交通民警履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人進行勸阻;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積極救助交通事故遇險、受傷或其他處于危難情形的人民群眾;發現或制止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及危害社會治安的活動;向群眾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其他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通行;執行上級機關或領導部署的其它工作任務等工作職責。
大隊還嚴格落實民警承包制度,規定協勤人員由所在科室所隊正式民警承包管理,對協勤人員的管理納入全員目標管理考核,建立協勤人員工作管理檔案,將個人日常工作表現記入檔案,加強日常管理和保密教育,嚴格紀律要求,根據協勤人員素質狀況,采取集中脫產培訓與分散在職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法律知識、國家政策、業務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協勤人員思想和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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