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證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的作業安全,避免職業病和其他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審批、購買、驗收、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制度。
三、公司綜合辦公室統計各工種從業人員數量,根據國家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年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報請主管副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根據計劃從安全費用中落實資金,后勤供應部門根據計劃進行采購。
四、所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由安監科驗收后方可入庫。
五、使用者憑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卡》到綜合辦公室開具出庫單,后勤供應部門根據出庫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領取時須做必要的質量檢查,一旦使用后出現質量問題不得退庫,由個人負責。
六、使用者嚴格按照規定方法使用、佩戴、維護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到綜合辦公室辦以舊換新手續。不到期損壞或丟失勞動防護用品者,須寫出書面說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再到綜合辦公室申請補領,并應當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價款,使用期限順延。
七、綜合辦公室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綜合管理。統一建立管理臺帳,實行每人一卡制,詳細記錄姓名、工種、品名、發放標準、領用時間等事項。發放標準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不得降低標準或減少勞動防護用品種類。
八、從業人員調離原崗位或離職,公司人事部門須開具工種變更證明,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一人從事多工種作業的,只執行高標準勞保待遇。離職學習或外出期間,勞保用品停發。
九、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由企業負擔,統一購買,不得以實物或現金代替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十、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經發現核實,由安監科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ㄒ唬┎少弰趧臃雷o用品無“三證”,或屬偽劣產品的;
。ǘ┕室鈸p壞勞動防護用品的;
。ㄈ┎话匆幎ㄊ褂谩⑴宕鲃趧臃雷o用品的;
。ㄋ模┡撟骷衮_領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個人私自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
。┦褂靡褤p壞或失效勞動防護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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