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職業衛生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2005-09-2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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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各個國家的經濟戰略核心就是經濟能否持續健康發展。
任何新技術、新項目,它的產生和發展對人類而言,必須是利大于弊,否則它的產生非但沒有可觀的經濟價值,而且會給人類帶來一些危害。這些危害有的是比較輕的,有的相當嚴重,也有的可能會給幾代人帶來危害,如放射性污染、化學性污染等。如何對待和處理好新技術、新項目本身的經濟價值和同時存在對人類產生危害的關系問題,筆者淺談幾點認識,僅供大家參考。
1、對新技術、新項目,首先要看它的科學性
一項新技術、新項目的科學性,本身就代表著它的先進性和經濟價值,因為最先進最科學的技術項目,所存在的弊端應該是比較少的。企業在上項目時,不是首先考慮項目需要資金的多少,而是要看項目的先進程度和可行性如何。無論是引進國內還是國外的項目,都要首先考慮到這一點。目前,在大量招商引資的形勢下,一些在國外被限制或被禁止的對人類危害嚴重的項目被引進國內,這是一個需要高度警惕的問題,必須加以注意。
2、上項目、進設備要充分論證其先進性、科學性和對人體危害性三者的關系
任何先進的項目和設備都存在一定的危害因素,只是危害程度的不同而已,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先進項目和設備,環保問題是第一要素。設備出廠前要有完善的環保處理措施。但仍然有一些制造商受經濟利益驅使,沒有達到這一要求,作為引進者或使用者,切不可貪圖一時的經濟利益,而忽略了長遠的發展。如果盲目引進,它可能造成巨大的危害,作為企業的決策者,一定要以經濟戰略家的目光對待這一問題。
3、對已上項目和設備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治理對策
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由于當時科學技術還不夠發達,一些企業已上的項目和設備存在著嚴重的職業危害因素,有的還存在著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對這類項目和設備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解決其危害問題,一是對暫時還必須存在和利用的項目和設備,企業必須下決心解決其存在的職業危害問題,否則將對企業造成嚴重危害。據國內有關專家推算,職業危害因素的治理與不治理所造成危害的經濟損失的比為1:4到1:6。二是對一些技術落后、設備老化、危害嚴重的項目和設備,企業要下決心關、停、并、轉,這是明智之舉,同時也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
4、做好職工個人防護
對接觸各種有害因素的職工,如何做好個人的防護問題,歷來是國家非常關心和重視的問題。建國特別是近十幾年來,國家為保護職工健康先后頒布了各項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從法律的高度明確規定了對職工的各種保護措施。應該說,多數企業都能夠較好地貫徹執行,但也有部分企業的領導對此認識不足,措施不力,不愿為職工的個人防護投資。目前,因職業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驚人,據有關資料證實,一名塵肺病人從發病到死亡,每人按15年的病齡計算,需要各項費用18萬元,棗莊市目前已累計發現塵肺病人2423例,在10年之內國家需花費各項經費4.36億元,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企業如果能夠解決好防塵設備和職工的個人防護問題,使企業不發生或少發生塵肺病人,國家就可避免這筆經費的支出,這些患病的職工和他們的家庭也可免受痛苦。
綜上所述,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好職業危害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值得政府部門和各有關企業的法人認真對待的問題。處理的好,一個地區、一個企業的經濟就能夠得到健康而長足的發展;處理不好,就會影響經濟的發展,而且還會給整個社會和廣大的職工帶來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