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月十二日,隨著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的凸顯,農村環境污染防治也開始漸受重視。在今天的福建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大會發言中,“進一步加強福建省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建議,引起與會人士的關注。
在民建福建省委員會所作的這一大會發言中,福建農村環境污染被指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農業生產帶來的環境危害。近兩年,福建每畝農作物播種面積使用化肥、農藥量均高于“十五”時期的平均水平,也明顯快于同期農業增加值的增長水平。大棚農業的普及,也使地膜污染加劇,造成土壤中殘膜量不斷增加,破壞土壤結構。
二是農村和小城鎮人居環境污染加劇。據統計,福建農村小城鎮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站、衛生公廁缺乏,致使大量農村生活污染物一般直接排入周邊環境,嚴重污染農村聚居點周圍環境質量和淺層地下水。
三是農村中小企業和畜禽養殖場布局不當,疏于治理。按照專家研究分析,每年福建僅養豬就相當于增加三點五億人的排泄量,生豬養殖五百頭以上而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戶數占百分之四十三。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的數據也顯示,福建達到國家規模標準的近六千家養殖場中,沒有進行環評、沒有上標準設施、隨意排放污染物的占九成五。
四是農村環境保護投入嚴重不足。目前,多數環保政策和資金主要用于解決工業和城市的環境污染問題,制約了農村環境污染防治進程的推進。
民建福建省委員會副主委程思怡委員由此提出,拓展國際環境援助項目的合作領域,開展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試點;加強生態環保科技的推廣和應用,發展綠色農業;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污染監管和治理,鼓勵發展循環經濟項目。
發展循環農業的新概念引入了福建。民革福建省委員會建議,福建積極發展循環農業,建設生態型新農村。福建省長黃小晶也表示,要發展生態農業和節約型農業,繼續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