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的有關要求,北京市今年在41家企業開展了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在國控污染源單位建立起一支環境監督員隊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企業內部的環境管理組織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為進一步推進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建設,北京市環保局近日制定印發了《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階段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年第四季度工作進行了部署,重點規范試點企業環境管理體制與機制建設。
《方案》要求,所有試點企業以內部文件形式,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企業環境監督員及其工作職責、工作規范;收集整理適用于本企業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標準及相關政策性文件;開展企業內部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治理設施現狀調查,建立企業內部污染源臺賬,并在企業的醒目位置設立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網絡圖公示牌。
《方案》要求在41家試點企業中,33家國控污水處理廠、國控廢水試點單位在完成試點工作外,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與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行和操作記錄、報表,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要求12家產生廢氣的試點單位也要建立和完善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廢氣處理設施日常運行狀況和在線監測記錄,組織編寫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要求7家異味和粉塵排放試點單位在今年年底前提交本單位無組織排放及治理措施的調研報告。
北京市環保局將于2010年1~3月聯合區縣環保局對各試點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