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強化全市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提高環保部門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內蒙古赤峰市環保局加強了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赤峰市環保局對全市排污企業進行了初步排查,擬定114家企業存在突發環境污染隱患。向旗縣區環保部門和相關企業轉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專人督促轄區內企業編制或修訂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同時要求企業針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嚴格按《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或修訂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