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開始,環境保護、發展改革、監察、司法、工商、安監等部門組織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環保專項行動歷年都有重點:
2003年:以清理整頓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未依法進行環評、實行“三同時”,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建設項目;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等為重點。
2004年:重點整治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尤其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飲用水源污染、煙塵噪聲污染問題;淮河流域、太湖流域、三峽庫區等重點區域的違法排污問題。
2005年:重點整治城市噪聲擾民、大氣污染、飲用水源地污染等突出問題;鋼鐵、電解鋁等行業違法審批和在自然保護區內違法建設問題;淮河流域、太湖流域、三峽庫區、南水北調工程沿線以及晉、陜、蒙、寧交界地區等重點流域、區域存在的違法排污問題。
2006年: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和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
2007年:緊密圍繞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安全,重點治理飲用水源污染、重金屬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污染,排除環境安全隱患,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
2008年: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以讓不堪重負的江河湖海休養生息為目標,集中開展重點流域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
2009年:嚴管“兩高一資”行業,集中開展鋼鐵、涉砷行業專項檢查;鞏固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成果,持續開展環境保護后督察;著力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
2010年: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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