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是河北某啤酒廠的化驗員趙某。去年6月9時38分,我去廠房一樓頂層的污水池取水樣,經過頂層上的鐵皮鼓風機旁時,由于前一晚下了雪,鼓風機的鐵皮加上積雪走起來很滑,我沒有踩穩,滑倒摔在一樓頂層地面上,致使右肋骨骨折、顏面部挫裂傷。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河北唐山 趙健
趙健先生:
之前本欄目曾解答過一些跟你類似的工傷認定問題,像你這種情況認定工傷的問題焦點是行走摔傷能否認定是工作原因。依據本案實際情況,你去一樓頂層經過鐵皮鼓風機旁確實是為去采污水樣的工作需要,而你摔傷的直接原因是鼓風機鐵皮很滑,并且上面有積雪這一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才導致你滑倒摔傷,所以你的摔傷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規定,應該予以認定工傷。
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