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作業中暑應屬于工傷
2008-04-10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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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勞動者享有以下三大“高溫權益”:一是停工不能停薪,減工時不能減工資。國家四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明確: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目前,在各地出臺的細化文件中,建議調整工時的標準以“超過35℃”居多。二是高溫作業中暑屬于工傷。《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職業病目錄》中,中暑被列入因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三是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專家指出,其中的高溫津貼,應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