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的兒子認定工傷時效已過,我們現在該怎么辦呢?請您給予解答。謝謝!
楊芙蓉
楊女士:
一般情況下,行使法律上的權利要受一定的時間限制。如果遭遇傷害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沒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起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既過,原則上就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了。
此時,可以以人身損害賠償的請求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依法予以賠償。但同時也請您注意,訴訟也是有時效限制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也是一年,為此,受傷職工須在人身損害發生后一年間主動提起訴訟或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并保留證據證明訴訟時效沒有過期以利將來起訴。
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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