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確定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由誰承擔?
答:《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后,有時會造成身體器官的缺損,如肢體缺失等,會影響身體的機能。為工傷職工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其生活及自理能力。大多數國家對此均作了規(guī)定。
根據條例的規(guī)定,工傷職工是否需要配置輔助器具,要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這主要是為了控制輔助器具配置過程中的一些不合理行為,剔除不合理的費用開支,保證工傷保險制度正常運轉。
根據條例第45條規(guī)定,輔助器具由協(xié)議配置機構進行配置;根據條例第46條的規(guī)定,輔助器具的配置國家有關目錄、標準正在進行。主管部門將要出臺有關的具體標準。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參加工傷保險并符合有關標準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下一篇:工傷職工的康復費用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