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2007年8月20日上午,某煉油企業對其招錄的人員舉行情景考核,地點在單位辦公樓內,范圍是已經進入面試階段的第二批面試人員。在考核過程中,面試人員王某因不熟悉環境,匆忙中撞在樓梯口的大鏡子上,造成額角外傷。請問,王某的傷能認定工傷嗎?
王月
王月小姐:
可以肯定的是,王某的傷不能認定為工傷。因為工傷是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前提下因工作原因受傷產生的勞動保障關系。面試人員王某既然是在招工現場受的傷,那么恰恰證明其不是招錄單位的工作人員,處在進入單位前的考核階段,他與煉油廠之間就沒有產生事實勞動關系。因此,王某的受到的事故傷害也就不能認定為工傷。
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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