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進入中山市小欖鎮高天公司工作,于2004年發生工傷。公司就是為我支付了醫療費用,傷好后繼續留在公司工作,一直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做工傷鑒定。我想問一問現在還能不能要求公司賠償?
律師解答:
可依法主張工傷權益
相關法律知識: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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