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被借調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原則規定,“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雙方約定由借調單位承擔責任或者由借調單位對原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從其約定。
主要考慮職工的工資和保險關系一般是從屬于勞動關系。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首先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形成一種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沒有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也要依法支付受傷者的工傷保險待遇,所以,工傷保險責任在原單位。被借調單位是一種臨時勞務關系,一般不承擔其保險責任,除非雙方單位之間有事先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