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好!系建筑工地施工的工人發生工傷.無簽勞動合同,無工作證,無工資單,如何確認他的勞動關系?
回復內容: 你好!你問的應該是工傷認定吧?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必須提交:“(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而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參見《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文件我已經放在我的博客里了,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勞動合同為直接憑證,無勞動合同的可參照下列憑證:①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③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④考勤記錄;⑤其他勞動者(主要指所在單位職工)的證言等。
如果不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的,社保部門是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但是這個問題在2007年9月之前問的話,可能還是一個較難回答的問題,但是目前,這個問題我們基本上已經解決了!因為2007年9月1日起,根據《關于落實建筑業企業施工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東府辦〔2007〕89號)(此文由社保局、建設局發,后經市府辦轉發)規定,從2007年9月1日起,凡承建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施工作業人員都必須參加工傷保險。未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及繳費的工程,市建設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也就是說,所有的在建工程,應該都是要參加工傷保險的。
所以這種情況,需要你們去核實一下該建筑工程項目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按照規定該工程項目是必須參加工傷保險的,如果已經參加,直接聯系建筑業企業向參保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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