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而光榮負傷,能認定為工傷嗎?昨據無錫市南長法院透露:原告某電子公司因不服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而提起行政訴訟,近日此案調解結案。
法院查明:朱萍與李玲夫婦是某電子公司的同事,同租住在一起。去年下半年一天,因與丈夫發生口角,心生怨氣的朱萍打開液化氣罐企圖自殺,李的女兒見狀緊急呼救。鄰居李玲、張強夫婦聞訊,破門而入營救,由于液化氣爆燃,李玲、張強雙雙被燒傷,其中李玲燒傷面積達到60%,朱萍經搶救無效死亡。我市勞動部門在張強的申請下,認定其夫婦視同工傷。隨后,李玲的所屬單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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