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也算作工傷
最近接到多次咨詢,有很多人不清楚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是否算作工傷。《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已經(jīng)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比較突出的亮點就是破除了過去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不合理規(guī)定。也不知道當初立法者是出于什么考慮,非得整出個機動車交通事故才能算作工傷。殊不知,現(xiàn)在有些“高性能”電動車,性能上已經(jīng)能夠和“機動車”有得一拼,行車危險也不小。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表述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這就將相當一部分在上下班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納入了工傷的范圍,并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限制性規(guī)定也比較公平。今后職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機動車交通事故,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也可以自己申請。在勞動能力鑒定后依據(jù)認定的工傷等級獲得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