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鞠女士詢問,她父親去年3月從民營企業退休,兩年前工傷并被認定為十級傷殘。她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說: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她不知已退休的父親是否能拿到一次性醫療補助?
答:鞠女士的父親不能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情況下,因為無法享受到相應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的,作為補償。職工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不能同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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