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業團體職工放工后前往職工浴室洗澡,洗澡時因澡堂地面打滑摔倒,造成右髕骨粉碎性骨折,請問能否認定為工傷?
分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該案例中的礦工從事比較臟的工作,"放工后洗澡"和工作有密切聯系,可以說是必要的,因此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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