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浸出生產是指用溶劑提取油料中油脂的生產。它的過程是:先將固體混合物浸在選定的溶劑中,使易溶解的部分溶解成溶液,然后利用溶劑比油脂輕、易揮發的特點進行蒸餾,使大部分溶劑氣化,從而提取油料中的油脂。
近年來,油脂浸出生產在我省幾個重點產棉區發展較快,不少棉花加工廠的榨油車間新上了油脂浸出工藝,為棉花的深加工和綜合利用開辟了一條新路。油脂浸出法制油的優點主要是出油率高,如用壓榨法或水代法制油,餅中殘油一般都在4%以上,而用浸出法制油,粕中殘油則可控制在0.5—1%左右。而且浸出油后所得的粕,因溫度較低、質量好,可被廣泛用于飼料、肥料以及食品加工業。但是,油脂浸出生產中使用的溶劑大多是具有易燃易爆特點的有機溶劑,因而在生產中,因設備管道產生靜電、撞擊、摩擦等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也時有發生。目前,我省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油脂浸出生產項目多是外地油脂浸出工廠技術轉讓而來,在建筑設計和安裝生產中都存在一些問題,生產中稍有不慎,就會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因此各地要加強對油脂浸出生產的消防監督管理。下面試對油脂浸出生產的防火防爆技術問題作一初步探討:
一、車間建筑
1.浸出油脂生產屬甲類生產,其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要符合國家關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溶劑庫為甲類物品貯存庫,耐火等級為一級,須建于地下或半地下,防止溶劑混散,浸出車間或溶劑庫都應有不低于1.5米的實體圍墻,設置危險標志,劃出禁區。
2.浸出車間應設輕質屋蓋的門窗,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比值(平方米/立方米)不少于0.05至0.10,廠房體積超過1000立方米時不應少于0.03,車間內不能設辦公室、休息室、化驗室等。車間及溶劑庫四周應有不少于6米寬的防火通道。
3.浸出車間、溶劑庫在總平面布置時,防火距離不應少于建筑防火規范所要求的數據。
二、設備安裝
1.溶劑、混合油輸送管道要盡量采用焊接法連接,管道低凹處應裝置放空閥,以排除積存的溶劑或水。
2.浸出車間不宜設有管道地溝、地坑,以防止溶劑氣體溢出進入地溝。要嚴禁溶劑輸送管道、蒸氣管道及電纜安裝在同一隧道中。
3.溶劑、混合油輸送管道上如裝有玻璃試管或透視窗時,應在其兩端裝置閥門,以便于玻璃破裂時截流。
4.浸出車間的設備禁止使用皮帶傳動,而應采用鏈條式齒輪傳動,并經常保持潤滑,防止產生火花。
三、電氣設備及防雷裝置
電氣設備的電火花是引起溶劑蒸氣著火、爆炸的一個主要原因,因而必須符合下列防火防爆要求。
1.浸出車間、粕庫、溶劑庫均為Q—2級爆炸危險場所,因而所采用的電動機、電器開關、儀表、照明燈等一切電氣設施均要采用防爆型,嚴禁裝設非防爆型照明燈具、動力插座、電時鐘、電話、電鈴等。
2.浸出車間的配電室、控制室距生產場所的距離不能小于10米。
3.溶劑庫、浸出車間要有良好的防雷防靜電裝置,其防雷接地電阻不能超過10Ω,防靜電接地不大于4Ω;為了防止跨步電壓,防雷接地裝置還應距建筑物的金屬構件和廠內人行道不小于5米。
四、溶劑的貯存和裝卸
1.儲罐最好采用半地下式(儲罐直徑的三分之二深入地下),溶劑庫結構要用不燃材料組成,露出地面部分要有良好的隔熱和冷卻裝置,建筑內外要設排氣管,以保持空氣流通,儲罐上要裝有呼吸閥、阻火器;嚴禁露天儲存溶劑。
2.裝卸溶劑時要設禁區,周圍五十米以內無明火。溶劑裝卸要輕搬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傾壓和重壓,以免容器破損溶劑泄露,發生危險。灌卸溶劑嚴禁從高處向容器沖擊噴濺,防止產生較強的靜電荷,溶劑在輸送管路中要控制流速不能超過4米/秒,運載溶劑時,要在能產生靜電的設備或車輛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五、消防設施
浸出車間和溶劑庫要配置一定數量的化學泡沫、二氧化碳、化學干粉滅火機;同時還要設置消防栓,以便發生火災時,對未著火的建筑物、生產設備和容器射水冷卻。
六、安全操作管理
1.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要經常檢查傳動設備的潤滑情況,定時檢查分水器、水封排出的廢水是否帶有溶劑。
2.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和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3.維修設備時為避免產生火花,所用鎯頭、撬杠等沖擊性工具,須用木質或銅質的,地面還要鋪設防護層,以免工具及部件撞擊或摩擦產生火花。
4.停車檢修時,要將設備內積存的溶劑和粕清除干凈,并將溶劑庫與車間相連的管道關閉,用蒸氣將設備內的溶劑氣體全部排除。
5.浸出車間、溶劑庫30米內不能通過汽車、拖拉機、電瓶車、畜力車等,進入浸出車間嚴禁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不得用任何形式的閃光燈在車間內照相。
6.浸出車間要安置兩個以上的溶劑濃度測量儀,空氣中溶劑最高濃度不能高于0.4mg/c,接近時要及時進行通風。浸出車間的測量儀表(如壓力表、真空表)每年要檢查或校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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