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基本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安排適當的資金,用于改善安全設施,更新安全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生產經營單位達到法律、祛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安全投入資金具體由誰來保證,依據該單位的性質而定。一般說來,股份制企業、合資企業等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由董事會予以保證;一般國有企業由廠長或者經理予以保證;個體工商戶等個體經濟組織由投資人予以保證。上述保證人承擔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責任。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原則
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該計劃的核心是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主要是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來實現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的本質安全。
安全技術按照行業可分為:礦山安全技術、煤礦安全技術、石油化工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建筑安全技術、水利水電安全技術、旅游安全技術等。
按照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可分為:防火防爆安全技術、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起重與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等。
按照導致事故的原因可分為: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等。
(一)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是指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采取的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其意外釋放的技術措施。常用的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有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等。
1.消除危險源
消除系統中的危險源,可以從根本上仿止事故的發生。但是,按照現代安全工程的觀點,徹底消除所有危險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們往往首先選擇危險性較大、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險源,作為優先考慮的對象。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合理結構形式,選擇無害、無毒或不能致人傷害的物料來徹底消除某種危險源。
2.故障一安全設計
在系統、設備、設施的一部分發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也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稱為故障一安全設計。通過設計,使得系統、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或事故時處于低能狀態,防止能量的意外釋放。
3.減少故障和失誤
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靠性或設置安全監控系統等來減輕物的不安全狀態,減少物的故障或事故的發生。
(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防止意外釋放的能量引起人的傷害或物的損壞,或減輕其對人傷害或對物破壞的技術稱為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擴大,避免引起二次事故發生,從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常用的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有隔離、個體防護、設置薄弱環節、避難與救援等。
1.隔離
作為減少事故損失的隔離,是把被保護對象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等隔開。隔離措施按照被保護對象與可能致害對象的關系可分為:隔開、封閉和緩沖等。
2.避難與救援
設置避難場所,當事故發生時人員暫時躲避,免遭傷害或贏得救援的時間。事先選擇撤退路線,當事故發生時,人員按照撤退路線迅速撤離。事故發生后,組織有效的應急救援力量,實施迅速的救護,是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
此外,安全監控系統作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是發現系統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安裝安全監控系統,可以及早發現事故,獲得事故發生、發展的數據,避免事故發生或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依據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思想,以《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家或行業標準為依據。目前主要有:1963年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1956年勞動部、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1977年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加強有計劃改善勞動條件工作的聯合通知》;1979年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建委《關于安排落實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通知》;1979年國務院批轉勞動總局、衛生部《關于加強廠礦企業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等。
除此以外,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還應依據考慮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包括: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針對可能引發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所應采取的技術措施;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等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等。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預防職業病、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業衛生技術措施。以改善對職工身體健康有害的生產環境條件,防止職業中毒與職業病的技術措施。如防塵、防毒、防噪聲與振動、通風、降溫、防寒等裝置或設施。
(2)減輕勞動強度等其他安全技術措施。
(3)輔助措施。以保證工業衛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衛生性保障措施。如塵毒作業人員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婦女衛生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以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的有關宣傳教育設備、儀器、教材和場所等,如勞動保護教育室、安全衛生教材、掛圖、宣傳畫、培訓室、安全衛生展覽等。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四)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方法
1.編制時間
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與同年度•的生產、技術、財務、供銷等計劃同時編制。
2.計劃內容
編制措施計劃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單位和工作場所;
(2)措施名稱;
(3)措施內容與目的;
(4)經費預算及來源;
(5)負責設計、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預期效果。
3.編制計劃的布置
企業領導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向下屬單位或職能部門提出具體要求,進行編制計劃布置。
4.計劃項目的確定與編制
下屬單位確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并編制具體的計劃和方案,經群眾討論后,送上級安全部門審查。
5.計劃的審批
安全部門將上報計劃進行審查、平衡、匯總后,再由安全、技術、計劃部門聯合會審,并確定計劃項目、明確設計施工部門、負責人、完成期限,成文后報廠總工程師審批。
6.計劃的下達
廠長根據總工程師的意見,召集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負責人審查核定計劃。根據審查、核定結果,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到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驗收
編制好的安全衛生措施項目計劃要組織實施,項目計劃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后,計劃部門應定期檢查。企業領導在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部門應經常了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實施情況,協助解決實施中的問題,及時匯報并督促有關單位按期完成。
已完成的計劃項目要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交工驗收一般應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須經檢驗部門檢驗;外購設備必須有質量證明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完成后,負責單位應向安全技術部門填報交工驗收單,由安全技術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負責單位持交工驗收單向計劃部門報完工,并辦理財務結算手續;使用單位應建立臺賬,按《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進行維護管理。
四、安全投入管理辦法
(一)動火制度:
1、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2、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3、動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4、動火人在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安全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作業。每次動火前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操作班長呈驗"動火證",并經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5、動火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護工作。監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
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并向上級匯報。
6、操作班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7、動火分析人對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
8、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9、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10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11、動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12、動火人在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安全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作業。每次動火前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操作班長呈驗"動火證",并經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13、動火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護工作。監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
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并向上級匯報。
14、操作班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15、動火分析人對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
16、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17、"動火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一份"動火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前由動火人員在"動火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證"上簽字。
18、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必須良好。
19、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20、取樣要有代表性,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結束。取樣與動火的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
21、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連接管道。
22、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
23、在用樹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容器、設備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絕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的火災。
24、動火部位應備有足夠和適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二)用電設備的安全管理辦法
一、各單位的電器設備的外殼必須有靠的接地,應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
二、要有靈敏,可靠的避雷裝置。
三、架空線路至地面建筑物、樹木、管道,道路的距離必須符合安全枝術規程的距離。嚴禁架空線路垮越屋頂和燃燒材料建成的建筑物。
四、各種電纜頭必須密封可靠,絕緣良好,不漏油,終端盆不得有積水和裂紋。
五、保護電動機的保險絲額定電流應與電動機的容量相符合。
六、220伏燈距離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米,其火線必須經過開關裝設。危險場所應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七、膠蓋閘刀開關和鐵殼開關必須在進線部位裝有插式熔斷器。鐵殼開關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八、木工房及一般易然場所的電器設備必須整潔、接頭必須牢固。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火要求。禁止使用150瓦以上的白熾燈和碘鎢燈。
九、有腐蝕性(如電解)的場所、電器設備、線路及其控制裝置,必須有防腐蝕措施。操作人員接觸的開關按鈕等不得有漏電現象。
十、手持電器工具宜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保護。對使用220伏或38伏電器手持工具時,則應分別使用三芯和四芯絕緣好的橡膠套或塑料套銅芯軟線,并分別配用三腳和四腳插頭,保證電具金屬外殼可靠接零或接地。
十一、36伏手持電具在使用前應檢查雙線圈降壓變壓器,檢查要點為:鐵的接零(接地)是否良好,單相級圈彧相級圈中性點接零(接地)是否良好。
十二、為預防雷擊,變壓器,較高建筑物,要安裝避雷裝置。
十三、電器安全用具(如絕捧,夾鉗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驗和檢查,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停止使用。
十四、電氣作業十禁止:
1、嚴禁沒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者進行電器設備作業;
2、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3、嚴禁無人監護進行電器設備操作;
4、嚴禁帶接地裝置合;
5、嚴禁帶負荷拉開高壓電氣刀;
6、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測試,保安工具進行作業;
7、嚴禁啟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
8、嚴禁在防火區吸煙或使用明火;
9、嚴禁無可靠的安全措施進行設備檢修;
10、嚴禁不熟悉電氣設備的人員獨立值班或操作。
(三)消火栓、滅火器使用方法
消火栓的性能,消火栓是與自來水管網直接連通的,隨時打開都會有3公斤左右壓力的清水噴出。它適合撲救木材、棉絮類火災。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室內消火栓一般都設置在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墻壁上,有明顯的標志,內有水龍帶和水槍,。當發生火災時,找到離火場距離最近的消火栓,打開消火栓箱門,取出水帶,將水帶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槍,拉到起火點附近后方可打開消火栓閥門。注意:在確認火災現場供電已斷開的情況下,才能用水進行撲救。
(二)滅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滅火器的性能,滅火器是用來撲救初期火災的,目前我校配備的有兩種類型手提式滅火器。
(1)1211滅火器,它內裝的藥劑是液態鹵代烷,可以撲救可燃氣體、電氣和木材、棉絮等類型火災。還可以撲救精密儀器火災。
(2)干粉滅火器,它內裝的藥劑是粉狀磷酸氨鹽,可以撲救可燃氣體、電氣、油類和木材、棉絮等類型火災。
2、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上述兩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將滅火器提到起火地點附近站在火場的上風頭(1)拔下保險銷(2)一手握緊噴管,(3)另一手捏緊壓把,(4)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掃射。
(三)參加滅火的注意事項
火場是人員多、情況復雜的場所。要迅速有效的撲救火災,必須統一指揮,才能保證滅火戰斗的整體性和協調性,避免影響撲救效力,更好的完成滅火工作。
1、一切行動聽指揮;
2、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傷亡;
3、用水撲救帶電火災時,必須先將電源斷開,嚴禁帶電撲救;
4、使用水龍帶時防止扭轉和折彎;
5、滅液體火災時(汽油、酒精)不能直接噴射液面,要由近向遠,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掃射,覆蓋燃燒面切割火焰;
6、注意保護現場,以利于火因調查;
(四)安全帽技術性能要求及使用規范
1、一般要求
(1)帽箍應根據適用范圍進行調節。
(2)帽箍的前額區域應有吸汗性或增加吸汗帶,其寬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寬度。
(3)系帶應采用軟質紡織物,寬度不小于10MM的帶或直徑不小于5MM的繩。
(4)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材料,接觸人體部分的材料不得引起對皮膚過敏性刺激反應傷害。
(5)材料耐老化性能應不低于產品標識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時期內不得因材料原因引起性能低于標準。所有使用材料應具有相同的預期壽命。
(6)安全帽附件不得破壞安全帽正常佩戴時的穩定。
(7)重量(質量):普通安全帽不超過430g;防寒安全帽不超過600g。
(8尺寸應符合表3-1的要求。安全帽尺寸
名稱要求、帽殼內尺寸、長/mm195~250寬/mm170~220高/mm120~150帽舌/mm10~70
帽沿/mm0~70垂直間距/mm<=50佩戴高度/mm80~90水平間孔總面積/mm2150~450
2、基本性能
(1)沖擊吸收性能:按規定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輻射預處理后做沖擊測試,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2)耐穿刺性能:按規定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輻照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3)下額帶的強度:按規定方法測試,下頦帶斷裂時的力值應在150~250N。
3、特殊性能
(1)電絕緣性能:按規定方法測試,泄漏電流不超過1.2Ma.
(2)阻燃性能:按規定方法測試,續燃時間不超過5S,帽殼不得燒穿。
(3)側向剛性:按規定方法測試,最大變形不超過40mm,殘余變形不超過15mm,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抗靜電性能:按規定方法測試,表面電阻不大于1歐*109
(5)耐低溫性能:按低溫(-20℃)預處理后作沖擊測試,傳遞到頭模的力不超過490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然后再用另一樣品經(-20℃)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安全帽使用規范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㈠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是貫徹單位的方針,目標,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的重要途徑。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作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事故預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單位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其次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廣泛應用,特別是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勞動組織形式不斷出現,給社會帶來了知識結構、技術結構、管理結構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對安全勞動教育體系和培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視和加強安全勞動保護教育有著十分深遠的意義,隨著社會在不斷前進,企業在發展,安全生產管理更要上一層臺階。下面就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
1、各科室管理人員的培訓
⑴各科室全體管理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要進行兩次集中學習、考試一次。
⑵學習的目的是為提高和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⑶學習的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⑷安全生產管理的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⑸國內外先進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急救處理措施。
2、施工項目部培訓:
⑴施工項目部全體人員,每月集中培訓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質檢科負責。
⑵培訓內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⑶對新知識、新技術、新本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⑷掌握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訓:
⑴公司對新工人進廠進行三級培訓制度,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⑵項目部培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⑶班組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4、施工班組培訓:
⑴施工班組全體職工的培訓,由各項目部負責,每周不少于2小時。
⑵利用進場性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勞動紀律,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程,當日工作現場危險部位,檢查各工種佩戴安全勞動保護情況。
5、公司全體職工考核辦法:
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考試,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本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等。
6、特殊職工考核辦法:
按特種工人工種分類,每一季度考試一次;內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識,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六、年度安全投入計劃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需要,今年計劃投入30萬元資金,用于改善職工環境、減輕勞動強度,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更新部分安全設施、裝備器材、儀器、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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