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時間:
2010年4月13日10時30分左右。
二、事故傷害情況:
傷害人:楊xx男現年41歲,系xx村人,在x分公司一采區工作。事故中左小腿被磕斷,已送到縣中醫院住院進行治療。
三、事故經過:
2010年4月13日上午8時,郝xx隊長帶領楊xx、付xx在990洞口參加完班前會后就進入1000水平17穿作業地點。入坑后他們先到17穿5號漏斗下進行出料工作,到10時10分左右隊長郝xx帶領楊xx、付xx到6號短巷內進行炸塊作業。他們到6號短巷后先對巷頂、幫進行了檢查排險,并履行了作業簽證手續。于是就開始對短巷壁豎靠在碎石上的兩塊礦石進行打眼作業,先是楊xx做鉆付xx扶鉆桿對左邊的礦塊進行打眼。10時30分左右完成對第一塊打眼作業后,兩人就調換工作崗位由付xx做鉆楊xx扶鉆桿進行對右邊的第二塊礦石打眼。在作業過程中由于打鉆振動,第一塊礦石突然傾倒,楊xx扶著鉆桿看到礦石傾倒就趕緊將左腿向外移,但仍被礦石磕到小腿。楊xx被磕傷后,就喊到“我的腿斷啦”,于是付xx立即停機和郝xx將他攙扶出作業點。他們將其就地安置坐下,付xx負責進行看護,郝xx立即跑到14穿向大隊長張xx報告。張xx接到報告后與郝xx兩人急忙找車,將楊xx抬上車送出洞外,后由車間和分公司有關人員將其送往縣中醫院治療。
四、事故原因:
經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及現場當時人詢問,對這次事故原因作出如下分析:
1、直接原因:作業人員楊xx、付xx在對第二塊礦石鑿眼時,由于振動,導致第一塊礦石發生傾倒,致使楊xx左小腿磕斷,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郝xx作為隊長,是現場作業的負責人,對豎在碎石上的礦石打鉆作業存在的隱患沒有及時發現,而且在作業過程中也沒有提醒作業人員對礦石穩定性進行檢查。作業人員楊xx、付xx在開始對第二塊礦石鑿眼前沒有對第一塊礦石的穩定性進行檢查,沒有確認是否穩定安全就開始作業。現場管理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是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在作業前檢查沒有意識到豎在碎石上的大塊存在隱患,作業變化過程中也沒有對大塊的穩定性進行檢查確認,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又一個原因。
五、事故類型
本次事故認定為重傷事故,屬于物體打擊事故類型。
六、事故性質
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認為是一起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意見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簽訂的《二00九年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公司有關規定,通過事故調查和原因分析,建議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
1、對事故單位x分公司罰款5000元,扣除x分公司一采區2010年4月份安全工資。
2、x分公司經理王xx,是三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5000元。
3、x分公司副經理高xx,分管礦山安全工作,是礦山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4000元。
4、車間主任栗xx,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5000元。
5、當班跟班車間副主任盧xx,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夠,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3000元。
6、安全科長李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安全檢查不力,對事故負有監管責任,建議對其罰款200元。
7、生技科長蘇xx,生產作業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建議對其罰款500元。
8、當班運礦大隊隊長張xx,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夠,現場作業管理不到位,檢查不力,對本次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建議對其罰款1000元。
9、當班隊長郝xx,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夠,現場作業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作業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事故負有直接現場管理責任,建議對其免去隊長職務,并罰款500元。
10、楊xx、付xx安全意識差,作業中沒有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未能發現作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在沒有對第一塊礦石的穩定性進行確認就盲目進行作業,導致作業中發生礦石傾倒磕傷事故,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對楊愛平、付海江各罰款200元。
八、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現場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分公司要針對本次事故進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在分公司開展安全生產現場安全隱患大檢查,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并將所排查的安全隱患逐項落實責任人,進行徹底整改,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加強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特別要強化員工在生產作業中的安全檢查和自我防范上下功夫,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3、加強作業現場管理,細化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車間、班組要管理好安全生產中的各個環節和細節,要認真督查作業變化中的危險因素,嚴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做到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強化責任落實,要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必須明確車間、班組、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責任得到強化、細化,全面實現“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5、嚴格事前責任追究,對在生產管理中不負責人或對安全隱患整改工作不力的責任人,要嚴格進行事前責任追究。實行誰檢查、誰負責、誰落實、誰整改,追究要徹底、責任要分明,處罰要嚴厲,使責任一查到底,從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