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使安全評價工作各個環節正常、有序地進行,以保證評價結果的準確、有效,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適用于安全評價工作的過程控制。
2 職責
2.l 辦公室負責評價工作所需資源配置、協調。
2.2 評價組長組織評價工作的實施。
2.3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評價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3 程序內容
3.1評價合同
3.1.1簽訂合同前,負責市場開發的工作人員必須檢查委托單位的生產、經營或儲存設施是非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生產工藝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營業執照及其他法定的證件是否齊全,以上條件有一項不具備的,不得簽訂評價合同,但要向委托單位解釋清楚,必要時要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3.1.2合同價格參照有關規定確定,與委托單位協商解決。
3.1.3合同中應明確指出:項目名稱、評價類別、金額、時間等要求。
3.2評價組的成立
3.2.1安全評價部依據合同或協議,成立評價組。評價組的人員、設備、輔助設施根據評價種類、工作量、周期等實際情況進行配置,并滿足相應標準、規范的要求。
3.2.2 業務部負責人合理安排時間,評價組進入現場開始開展評價工作。
3.2.3 在評價過程中如有與評價相關的變更,客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現場評價組。
3.3 評價準備
3.3.1 評價組長應依據項目情況或工藝,做好資料及防護用品的準備和評價人員的配備,并負責就現場評價條件等與客戶聯系,確保評價工作順利進行。
3.3.2 必要時現場評價組根據項目大小及技術和工藝要求等,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可聘請有經驗的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及時解決評價過程中的問題。
3.4 評價實施
3.4.1評價組在接到任務后,由評價組長根據評價項目合理組織評價人員實施,保證評價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
3.4.2評價人員應嚴格按照以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等為準則,以現場檢查的情況、數據為依據,結合個人安全管理經驗,選用合理的方法,正確作出評價結果并及時作好評價原始記錄,評價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應在原始記錄中注明。
3.4.3對項目基本情況應詳細檢查并做好記錄:包括項目概況、有效證件、圖紙、資料、管理機構及人員、工藝流程、自然條件等安全評價必須的內容。
3.5情況匯總
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向客戶通報現場評價情況并進行雙方或多方座談:
3.5.1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程度;
3.5.2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5.3現場評價結果;
3.5.4客戶和其他各方對評價的意見。
3.6評價結果認定
3.6.1原始記錄;
3.6.2評價結果;
3.6.3評價意見。
3.7評價資料整理
3.7.1做好現場記錄;
3.7.2評價組長及人員簽字;
3.7.3資料是否滿足評價報告的編制。
3.8 總 結
3.8.1評價資料回公司經檢查后做好登記;
3.8.2總結匯總。
4 記錄
執行本程序產生并保持以下記錄:
——評價原始記錄
——審(校)核記錄
——評價報告
5 相關文件
XTAP-QMS110-2006《記錄和檔案管理程序》
XTAP-QMS111-2006《評價報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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