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1984年2月24日17時?
發生地點:望布站?
責任單位:魚兒溝機務段?
事故概況:
1984年2月24日17時,機車建設型5427 , 司機劉介一、副司機馬玉齊、司爐曾國興,擔當4084次列車牽引任務16: 30分到望布站折返小運轉,在望布站調車作業, 計劃Ⅱ 道出、3+10。當進行到3+10作業時,機車第3軸制動梁脫落, 造成煤 水車第3位車輪脫線,構成險性事故。?
原因分析:
司機、副司機、司爐在庫內檢查機車作業過程中,違 反了作業標準,未認真檢查機車制動系統狀態,盲目出庫 運用是造成這起險性事故的主要原因。
處理決定:
對在作業中不認真檢查機車,造成機車制動梁脫落的主 要責任者司機,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在作業中不能嚴格把關,違章作業的副司機、司爐 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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