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99年5月15日,某區工人違章摘鉤,釀出事故。
事故當天8:40,電瓶車牽引20輛礦車向井底車場送車皮,當電瓶車行至距軌道下車場三叉門10米處,某單位把鉤工王某爬到全速行駛中的列車上截取車皮,同時另一名把鉤工劉某強行打開道岔,道岔打過后,王某沒有拔出銷子,車皮沒脫鉤,結果造成七個車皮竄軌掉道,將王某拋下車,造成王某昏迷,并輕傷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
⑴王某在電機車運行中,強行爬到運行的機車上摘鉤,屬于違章。劉某強行打開道岔屬于違章行為。
⑵違反操作規程,圖省事,怕麻煩,企圖摘鉤后靠慣性將10個車皮帶進車場,結果造成王某輕傷。
⑶王某、劉某安全意識淡薄,沒能夠認識到運行中摘勾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防范措施
⑴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典型的違章行為。
⑵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規范安全管理流程控制,確保現場安全。
⑶跟班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管理,對圖省事、怕麻煩人員要加強教育,重點監護,確保其能夠按章作業。
⑷在安全學習上加大各工種的安全知識、安全常識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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