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時間:1998年10月7日
(2)事故類別:起重傷害
(3)傷亡人員情況:2人死亡,1人受傷
(4)直接經(jīng)濟損失:50余萬元
(5)事故簡況:
1998年10月7日,某單位在朝陽區(qū)十里堡壁板廠小區(qū)A-7#樓工程施工中,用FO/23B型塔式起重機(自由高度61.6m,幅度為50m)進行該樓八層結構承重大模板吊裝作業(yè)時,由于違反起重吊裝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嚴重超載,造成變幅小車失控,塔身整體失穩(wěn)傾斜倒塌,將在八層作業(yè)面兩名農(nóng)民工砸死,塔式起重機司機受重傷。在此事故處理中,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分別給予了行政處理。
事故原因分析:
1)負責起重吊裝作業(yè)的專職人員,違反安全生產(chǎn)的有關規(guī)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調(diào)查結果表明:在此幅度時,塔吊的額定起重量為3.852t,而實際起重量為4.786t,超載25.1%。
2)該塔抗過載能力低,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即:經(jīng)專業(yè)部門在技術方面的確定,塔吊主弦桿含碳量偏低,金相組織較粗大,其材質(zhì)硬度及機械性能偏低,導致其抗過載能力差。
2預防起重傷害事故的措施
(1)預防垂直起重傷害的措施
1)吊籃制作防護
a.必須針對起重量的要求,依據(jù)《鋼結構設計及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計井字架、門式架的
吊籃,按照審定的設計圖紙進行加工制作,特別要把好原材料和焊接質(zhì)量關。
b.吊籃底板下部中段應設置堅固的橫擔。防止使用過程中底板脫落.
c.吊籃兩側(cè)應設置不低于1m高的金屬防護網(wǎng)。防止作業(yè)人員和材料從側(cè)向發(fā)生墜落事故。
d.吊籃外向進出料口應設置自動升降防護門,防止推車、材料及高處卸料人員墜落事故的發(fā)生。
e.吊籃內(nèi)向進出料口應設置手推式雙層滑動防護門。
2)進出料口邊的防護
井字架、門式架、外用電梯與樓層跑道平臺接壤處——進出料口邊,應根據(jù)跑道寬度設置1m高的自動防護門,用蝴蝶彈簧鉸鏈將自動防護門與跑道平臺鋼管用扁鐵連接,在門中部鐵皮上,向建筑一面標明“口邊危險”,向井字架、門式架、電梯一面寫上樓層數(shù)字。
3)井字架及門式架的制作和防護
井字架、門式架底層外圍應設置圍欄或欄網(wǎng)和自動升降門,進出料口設架外安全門欄,進出料口架外安全門滑桿,固定在井字架的框架上。當?shù)趸@下降到底層時,吊籃壓下外安全門。
4)井字架、門式架的卷揚機鋼絲繩卷筒必須設保險裝置
井字架、門式架的卷揚機鋼絲繩卷筒設置保險裝置,是為了防止卷筒鋼絲繩松弛時鋼絲繩滑出卷筒、鋼絲繩收緊時(起重吊籃)把鋼絲繩扎傷、扎斷造成的吊籃墜落事故。該保險裝置是設 在卷筒壁上方的活動鋼筋保險護罩,檢修時可隨時打開鋼筋護欄罩。
5)井字架、門式架的天滑輪頂部必須設置鋼絲繩保險罩
井字架、門式架的天滑輪頂部必須設置鋼絲繩保險罩,是為了防止鋼絲繩松弛時滑出滑輪槽、鋼絲繩收緊時扎斷鋼絲繩,造成吊籃墜落、人員傷亡的重大事故。
6)井字架和門式架吊籃不準人員乘坐
井字架、門式架吊籃是一種簡易的垂直運輸設備,結構設計和鋼絲繩選擇安全系數(shù)均小于專用電梯,特別是缺乏自控安全裝置。因此,井字架、門式架吊籃只能運輸材料,不準任何施工人員乘坐。
7)起重過高應設置分層聯(lián)絡信號
井字架、門式架垂直起重高度越來越高,人工難以達到起重高度。因此,30m以上高度,應設置分層聯(lián)系的音響、燈光裝置或無線報話裝置,統(tǒng)一升降聯(lián)絡信號,保證垂直運輸安全。
8)卷揚機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
卷揚機司機和起重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特殊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fā)證,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開卷揚機或指揮起重作業(yè)。
9)卷揚機不得帶病運行
經(jīng)常對起重鋼絲繩、滑輪、卷揚機系統(tǒng)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及時消除,不得帶病運轉(zhuǎn)。
10)必須保護好電氣設備
井字架、門式架卷揚機要設置專用的標準金屬電閘箱,按照卷揚機的電動機用電負荷設置標準電閘和漏電保護器。電閘箱必須隨著卷揚機配套轉(zhuǎn)移,配套使用。電閘箱要加鎖,卷揚機司機離開時必須鎖好電閘箱,以防止其他人員隨意開動卷揚機而造成意外事故。
11)井字架、門式架的卷揚機宜采用點動式按鈕
這樣,一旦司機手指松開按鈕,卷揚機就立即停止轉(zhuǎn)動,自保式按鈕啟動后,司機手離開了按鈕,卷揚機仍在運行,容易產(chǎn)生失誤,造成易外事故。
12)吊籃在運行中人不得爬上爬下
井字架、門式架的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從架內(nèi)外爬上爬下,更不得進行檢修。
13)吊籃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子6
井字架、門式架吊籃升降比較頻繁,吊籃的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K不得小于6。因此,要根據(jù)井字架、門式架吊籃的不同起重量要求,乘以安全系數(shù),運用符合設計要求的鋼絲繩。嚴禁用尼龍繩、棕繩等代替起重鋼絲繩。
(2)起重安全技術措施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施工工藝不斷更新,施工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筑機械日益增多,由于建筑產(chǎn)品生產(chǎn)的不固定性和作業(yè)環(huán)境經(jīng)常變化,建筑機械常常隨著工程發(fā)展不停地流動、運轉(zhuǎn),經(jīng)常拆、裝、運輸,而且多為露天作業(yè),日曬雨淋,灰塵大,易磨損,不安全的因素較多;如安裝和使用不合理,檢查保養(yǎng)不及時,安全裝置不靈敏可靠,就更會增多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設備的選擇、安裝、使用、保養(yǎng)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隨著高層和多層建筑的日益增多,起重設備特別是塔式起重機的使用范圍日益廣泛,因而,如何合理地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管理就更為突出。應做好下述幾件事:
1)作業(yè)地點確定
在施工平面圖中明確定出塔式起重機架設位置、行走路線、與建筑物的安全距離等,以便搭設安全網(wǎng),又不影響機械的行駛;如果是長臂式的塔式起重機,還要考慮與建筑物架設支撐固定點的位置。
2)幾臺起重機在同一范圍內(nèi)同時作業(yè),除滿足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架設地點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a.兩臺起重機塔身之間的最小距離為低位起重機的起重臂長加2m,以防兩機相碰。一臺起重機中最低的部件〈吊鉤在最高位置或被提升物品的最高位置〉和另一臺起重機中最高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能小于2m。
b.如兩臺起重機平行移動時,兩機相距不能小于2m,并應采取適當裝置,防止其中一臺靠近另一臺起重機。
c.當一臺起重機在另一臺頂部工作時,處于高位的一臺應有一定的裝置,能防止起升鋼絲 繩進入低位起重饑的起重臂和平衡重掃過的范圍內(nèi),它們之間的距離最小應保持2m。
d.所有起重機應裝風向標。
e.采用兩臺吊車抬吊,應選用同類型的起重機,兩臺吊車的動作必須互相配合,兩臺吊車吊鉤滑輪組不能有較大的傾斜,以防一臺吊車失重而使另一臺吊車超載。各臺吊車的安全載荷不易超過起重量的80%.;
3)各類起重機對地基的要求
履帶式起重機的履帶對地面的壓強較大,行走時需要有較好的道路;輪胎式和汽車式起重機不適合在松軟或泥濘的地面工作。起吊時,為了穩(wěn)定,必須放妥撐腳以增加穩(wěn)定性和減輕輪胎受載,不能用履帶吊物行走。軌道行走的塔式起重機應按規(guī)定鋪設軌道,以防造成倒塔事故;建筑師I型(6~8t上旋式塔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在安裝過程中要注意地錨的埋設,要有專人嚴格檢查。
4)卷揚機應采用不同的錨固方法予以固定,防止橫向移動或向前傾覆
安裝卷揚機時,在卷揚機的前方要裝導向滑輪,使鋼絲繩從卷簡下繞入,并與卷筒軸線成垂直向,使鋼絲繩盡量保持水平,整齊地排列在卷筒上;導向滑輪至卷揚機的距離,不得小于卷筒長度的15倍,使鋼絲繩偏離角不超過1.5°~2°,使鋼絲繩不致與導向滑輪的輪槽產(chǎn)生過分地磨損。
5)經(jīng)常對各種起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對起重機械,除檢查各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所有裝備的安全裝置等的日常保養(yǎng)維護外,還必須檢查行走軌道,要求剎車裝置的靈敏、可靠。對起重司機,還要求他們對所操作機械的結構、性能,特別是對各種安全裝置的特點、作用、使用方法有較深的了解和具有全面的維護、調(diào)整技能,要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熟練的操作技能。
6)鋼絲繩是起重吊裝工作中專用捆綁、提升物件的料具,應保證在起重、搬運中安全可靠
通穿法是將繩從一側(cè)的滑輪引出。“四四”以上的滑輪組宜采用花穿法。
(3)起重作業(yè)中應注意的事項
1)要充分考慮物件的運輸、堆放
運輸?shù)缆芬秸麍詫崳⒂凶銐虻穆穼捄娃D(zhuǎn)彎半徑,堆放的場地要平整堅實,排水良好,要按吊運先后順序堆放。
2)應根據(jù)重心位置選擇系結點和吊點
盲目的系結和吊掛,會造成物件翻轉(zhuǎn)、游擺,甚至發(fā)生事故。還應根據(jù)吊點的多少選擇適用的吊具。
3)捆綁物件時應符合下述要求
a.用于捆綁的繩索,必須良好,安全系數(shù)應達到8~10。較重的物件用鋼絲繩,較輕的可用麻繩,但每平方毫米截面積承受的載荷不得大于0.5kg。
b.要掌握物件的重心位置。對有棱角或特別光滑的物件,應在綁扎處加墊麻布、木板或廢橡膠皮,對用鋼絲繩綁扎的尤應如此,以防止鋼絲繩受硬彎損傷或滑脫。
c.用鋼絲繩多圈繞扎物件時,要按順序捆繞,不要有壓疊、打結和扭持等現(xiàn)象。
d.起吊龐大物件時,一定要在物件上系扎溜繩,以防止物件在空中旋轉(zhuǎn),失去控制而造成事故。
e.繩結在受力后不能松動,而應是受力愈大收縮得越緊,但解結要方便、容易。鋼絲繩應盡量避免打結,特別是不能在繩的中部打結,如確實必要,可在端部進行。
4)選用履帶式、輪胎式、汽車式等自行式起重機作業(yè)時,一定要保證穩(wěn)定
這類起重機失事60%以上是由于穩(wěn)定性被破壞。因此如有超載荷工作或接長起重臂,一定要進行穩(wěn)定性的驗算,以保證在作業(yè)中不發(fā)生傾覆事故。當考慮吊裝載荷及附加載荷時,穩(wěn)定性安全系數(shù):
履帶式K1=M穩(wěn)/M傾≥1.15
汽車式、輪胎式打支腿時k1≥1.333
汽車式、輪胎式不打支腿時k1≥1.5
當僅考慮吊裝載荷時,穩(wěn)定性安全系數(shù):
履帶式K2=M穩(wěn)/M傾≥1.4
汽車式、輪胎式不打支腿時K2=≥1.5
5)起重機在坑溝、邊界工作時,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一般為坑溝邊坡深度的1.1~1.2 倍)
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cè)工作時,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與架空電線的最近距離應按勞動部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執(zhí)行。
6)自行式起重機應停在水平位置上工作:起重機停妥后,允許斜度不得大于30°。
7)指揮起重作業(yè)人員與起重機司機之間的配合默契是做到安全生產(chǎn)的關鍵
指揮人員與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國家標準《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各種手勢信號、音響信號、旗語信號。指揮人員應根據(jù)標準規(guī)定的信號與司機聯(lián)系,司機應根據(jù)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操作,如信號不明確或不清楚時,可發(fā)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操作。司機在開車前一定要鳴鈴示警,在吊運過程中也要鳴鈴,通知能受到吊運物件威脅的人員離開。
某些大型工程、高層建筑等只用手勢或旗語指揮起重吊運工作滿足不了工作需要,必須采用無線電對講機。為此,指揮人員和司機應加強學習,熟悉對講機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克服通常極容易混淆的術語。
8)在起重吊運區(qū)域應有明確的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出,在物件吊運范圍內(nèi)和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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