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時間:1998年2月
2.事故發生單位:某鋼鐵公司軋鋼廠
3.起重設備類型:橋式起重機
4.作業特點:吊運流動滑槽臺座
5.事故類型:碰撞
6.事故危險程度:1人死亡
二、事故過程簡介
1998年2月,某鋼鐵公司軋鋼廠的橋式起重機,由于現場環境較差,司機操作條件惡劣,因此該機采用了無線電遙控操縱形式。軋鋼車間要利用這臺起重機將輸送鋼錠的流動滑槽臺座吊運到另外一個地方,以便進行更新改造,重新安裝新的流動滑槽。
擔任吊運作業工作人員甲負責攜帶并操作無線電遙控器,站在車間地面某處進行操作,乙為吊裝司索掛鉤并兼任現場指揮。乙用手勢指揮甲操縱起重機將滑槽臺座吊起升空3m高時,吊載滑槽臺的一端與車間內相鄰的一座圓形工作臺的欄桿相碰撞,滑槽臺座立即產生了劇烈的震動和擺動。此刻乙并沒有讓甲立刻將吊載下降或者向遠離圓形工作臺移動吊載,而是自己登上圓形工作臺,用手去扶吊載來阻止吊載擺動。這時甲沒有得到指揮人員乙的指示情況下,自行操縱遙控器使吊載下降,由于甲站位不當,視野被工作臺擋住,本來吊載已與圓形攻臺欄桿接觸,下降時與工作臺繼續碰撞,更加劇烈搖擺震動,更嚴重的是將手扶吊載的乙撞倒,栽倒到距地面深1.8m的油槽中摔傷致死。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吊載有擺動時,作業人員用手去阻止吊載擺動。
2.間接原因
操作者甲站位不好,處在看不清吊載的位置下進行操作,現場指揮乙與操作無限電遙控器者甲,相互配合不好。
3.主要原因
為選好吊裝重心,吊裝方法不對;操作者看不清吊載的位置下進行操作,且在未得到指揮的情況下自行決定下降吊載。
四、事故結論
事故單位吊裝方法不當,吊裝司索人員乙未選好吊裝重心,即開始進行吊運,埋下事故隱患。
操作者甲站位不當,在看不清吊載的位置下進行操作,現場指揮乙與操作無線電遙控器甲,相互配合不好,當乙用手阻止吊載搖擺時,甲在未得到乙指揮下自行決定下降吊載,造成意外。
五、事故預防措施
①對于狹窄的作業環境,應根據現場條件制定出正常安全的吊運裝卸作業計劃與方法。
②對不經常吊運的物件,應謹慎選擇吊裝部位和措施,要經過適當的試吊調整,確定沒有偏擺搖動后再進行吊運。
③現場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相互間密切協調配合。
④吊裝現場的指揮者必須能勝任指揮任務,還要負責安全監督。
⑤從事無線電遙控器操縱者,必須具有相應起重機操作的常識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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