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者的心理淺談
2005-12-1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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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嚴密的規章制度持“懷疑”的心理
在日常工作中,常聽一些違章者對別人自豪地說:“按規程做太麻煩,不按規程要求辦事也不會出事故。”既然是違章,違章者為什么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呢?據有關資料統計:違章與事故的概率大約為三百五十分之一。即違章三百五十次,可能有一次造成傷亡事故。由于違章與事故之間的概率之差,而使一些違章者對執行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在心理已產生了懷疑。例如,安全規程中規定:倒閘操作要填寫操作票,要在模擬板上預演。操作前要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并執行復誦制。每操作完一項,要進行檢查并在操作票上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還要復查等要求。但是,實踐中由于違章者對設備和操作順序比較熟悉,操作時又認真,即使不完全按以上規定執行也不一定會發生操作事故。由此偶爾一次的違章沒發生事故的“經驗”,使違章者心理上就形成了一個錯誤的概念,即: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也不會出現事故,甚至對規章制度為什么規定那么多“麻煩”條款產生了懷疑。
對存有上述心理的違章者,如果只讓他們學習規章制度是不會奏效的。只有通過事故案例,讓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認識違章的后果,即;在實踐中,沒有一次傷亡事故不是由于違章造成的。發生事故的原因與違章之間的概率是百分之百。存在僥幸心理,常拿自己生命與規章制度“賭”的人,總有賭輸的時候,輸了以后再后悔就來不及了。
二、被違章者的“實踐”而誤導的心理
一些違章者通過自己或別人多次“實踐”,得出了一個錯誤結論,即:安全規程雖然規定了很多安全措施,但有些工作不按這些安全措施去做也不會出事故。例如,安全規程規定:線路登桿作業必須綁安全帶,戴安全帽。而違章者在桿上作業時,十幾次、幾十次,甚至上百次坐在雙橫擔上,不綁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也沒發生事故。由于違章者在成年累月“實踐”中積累了這些違章而無事故的“經驗”,已習慣于按自己的實踐經驗去工作。新工人一踏上工作崗位就從這些違章先導者的實踐中又學到了這些違章“經驗”,老違章者在監護時卻習以為常,熟視無睹。由于這些違章者“實踐”的誤導,就形成了違章的惡性循環,屢禁不止。
對上述違章者心理,一是要做教育這些違章者認識到:事故發生的條件不是單一的,它與現場的環、條件和作業人員的情緒、身體狀況等諸多因素有關。那些違章的“實踐”經驗,決不是真理,當遇到某一因素不適合時,就會發生事故。二是在安全教育上不僅要宣傳違章的危害,還要宣傳、獎勵那些由于遵章而避免了事故的典型。用以教育那些違章者錯誤實踐而誤導了的人們。
三、不愿讓規章制度束縛自己,過于“自信”的心理
通過眾多事故通報可以發現,在發生的違章死亡案例中,有不少是班、組長,除個別人外,大部分是技術過硬,對規章制度熟知的人。那么,為什么也會發生違章傷亡事故呢?據了解分析,這些人最大的毛病就是過于相信自己。他們在監護別人工作或操作時,大都是非常認真的,執行規章制度也是嚴肅的。但一旦自己參加檢修或操作時,由于過于相信自己,往往都在脫離監護的情況下進行工作。他們認為自己天天都干這份工作,對設備熟悉,對作業和操作程序熟練,所以就放松自己,不按規章制度辦事,往往就發生了事故。
班組是安全工作的基礎。班、組長是搞好班組安全工作的帶頭了。為此,首先必須讓班、組長認識到自己的安全責任,他們執行規章制度自覺性的高低,將影響整個班組的安全素質。其次要讓班、組長認識到:過于相信自己,而不相信規章制度的人,是事故發生的必然結果。對設備、作業程序熟悉,熟雖能生巧,但在安全工作中卻不能取巧。對規章制度取巧的人,都要受到規章制度無情的懲罰。
四、“少干活,就少出事故”的心理
“少干活,就少出事故”,這是目前很多青年工人的心理。由于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不少年輕工人不愿學技術,工作中只愿跟著干。因為現在是誰技術高,誰干活就多。所以在班、組長宣讀工作票、布置工作時也不注意聽。但是,既然參加工作,就不能不干活。當工作任務緊,班、組長安排他們獨立工作時,由于對帶電設備位置、設備性能、作業安全措施等不熟悉,加之技術不過硬,往往就發生了違章作業,甚至發生傷亡事故。這可從事故通報中年輕工人傷亡數量占總事故的比例得到證明。
違章的青年工人,在安全規程考試中,成績往往都是較好的。對這些人不僅要進行安全規程培訓,重點要進行現場作業、實際操作和技術培訓,從而提高他們在工作中的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