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貴刊今年第二期聲音欄目中《“天價賠償”體現對生命的敬畏?》一文,對文中論點不敢茍同。文章說,安全生產,不死傷一個人,才是對生命最好的敬畏和尊重。“天價賠償”會催生礦主的賭徒心理,也孕育了礦工的賭博心理和增加冒險作業的系數。但筆者認為,人的生命之所以寶貴,不僅體現在失而不得上,還體現在這個生命所承載的社會、家庭等諸多責任上。用金錢來補償,對于死者并沒有太大的意義,對于生者(死者家屬)卻有著不可或缺的現實緊迫性。黑心礦主不是連加減乘除也不會的笨蛋。當一條生命值頭牛時,他肯定瀟灑自如;當一條生命等值于一輛不錯的小轎車時,他多少有點肝疼。也就是說,生命廉價,礦主就可以隨意賭博,穩賺不賠;生命“高價”,礦主就該算計算計了,或不敢賭博,或心驚肉跳地賭博。故而,說“天價賠償”催生賭徒心理,理由并不充分。少數礦工特別是家境貧窮的務工農民對安全比較輕視,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意識和技能;二是生命低廉的現實處境讓他們漠視了生命存留的價值。也許,“天價賠償”讓個別礦工在生與死的博弈中,產生一種“死了也值”的心理,但絕大多數礦工反而會體驗到生命的珍貴,從而更加注重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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