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告誡:“禍多藏于隱微,而發于人所忽者”。
溫家寶總理曾指出:“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不難于聽言,而難于言之必效。”也就是說搞好安全工作的關鍵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抓好落實,只有抓好落實才能見實效。
縱觀煤礦事故的發生,多是麻痹思想作祟。往往真正處于危險的環境的地方,事故就不容易發生。因為地方危險,人們的安全意識就會增強,思想上時刻提防時刻注意,按章作業的念頭就能一絲不茍。相反,在安全環境生產條件好的地方,往往容易發生事故,原因是人們的思想被條件好所麻痹了,人的安全意識也就淡薄了,久而久之,各種想不到的事故就會頻頻降臨。這就是人們對好條件的忽視,對小隱患、小問題的忽視所導致的禍根。諸如此類事在煤礦是舉不勝舉。血的教訓令人難忘!
煤礦生產無“小事”可言,安全上再小的“小事”也要當大事來抓,要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小事”抓起,防微杜漸,不能放過一個小小的隱患。古人說過:“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只有做好了眼前的每一件小事,克服麻痹思想,警鐘長鳴,才能保證長久的平安。人的行為貫穿于生產的每一個環節,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注重細節,規范行為,在生產中堅決做到一切行為服從于制度,一切制度服務于生產,避免出現因人的不安定因素而導致安全事故的頻頻發生,從而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的改善。要想規范人的行為,做到安全理念“外塑于型,內化于心”,這也是搞好安全生產的基礎保證。
在安全管理上,智者是用經驗防止事故,愚者是用事故總結經驗,安全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命脈,安全生產始終是企業員工的第一責任。中國古代有句古訓:“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這個道理告訴我們,只有高標準,才有好結果;標準越底,效果就會越差。大量的事故表明,80%的事故往往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所致,在安全管理上,就是要常念“安全本質化”道路的安全管理經。在這方面,我們要學習德國給煤礦工人創造的本質化安全之路,這是我們煤礦預防事故的主攻方向。因為“事故后對責任者的處理”是萬不得已的亡羊補牢之舉,而“創造本質化安全環境”才是預知未來,把握工作主動的高超藝術。落實是抓好各項工作的關鍵所在,不論從事哪項工作,落實工作措施,落實質量標準都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在礦井生產過程中,要想做好安全工作,必須堅持一個中心思想,就是抓好礦井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引導教育職工群眾,促進礦井的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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