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石油化工企業連續發生工人在操作過程中觸電導致傷亡的安全事故,在企業職工分析事故原因時不約而同出現了“不慎”的結論。據了解,職工在總結各種大小事故的教訓時,“不慎”似乎成了一種傷亡事故發生的合理解釋,而且具有很大的普遍性。
事實果真如此嗎?回顧一下事故發生的經過,我們不難得出答案。
2月28日,該企業一輛天然氣氣罐車進行維修時,一名修理工由于缺氧倒在罐內,其他人在施救過程中,不慎碰到氣罐上方的380V電線,引爆氣罐內殘留的液化氣,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修理過程中,修理工個人沒有做好準備,就匆忙進罐維修,明顯屬于沒有維修氣罐車的經驗;其他人施救又“不慎”碰到電線引發爆炸發生,表明維修部是在手忙腳亂的營救過程中,導致悲劇的發生。一切都清晰反映出,無論是從業人員還是維修部都沒有面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和應對安全事故的技能。從這個角度看,因施工事故造成的死傷,倒是偶然中的必然。偶然,只是輪到修理工張三還是李四進罐維修,從而不幸遇難;必然,不能夠居安思危,不能在平時做好安全教育以及安全預案等項工作,事故遲早要發生。
上述“不慎”引發的安全事故,令人痛心也引發了筆者的思考:為什么事故都是在看似毫無危險的施工操作中發生?為什么沒有在施工之前對潛在的危險做出及時判斷并努力消除?為什么氣罐車事故發生后,搶救并不得力,進而引發了更大的傷亡?
面對事故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有關單位及干部職工在總結時僅以“不慎”作為結論,顯然不能令人信服。在“不慎”的背后,我們可以清晰的分析出,遇難工人主觀上并沒有安全防范意識,客觀上也不具備安全操作技術;進一步深挖,上述工人的悲劇恰恰反映了,相關單位在安全生產環節上暴露出的種種問題:缺乏對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的培養與教育,在追查安全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的機制層面存在嚴重缺失。
“不慎”作為一種搪塞之辭,可以在逃避追究責任之際,發揮一時之效,但是相關單位與部門如果不能從這些事故中立即警醒起來,類似“不慎”事故將來必定還會發生。因此,企業一定要從思想和習慣的根子上深挖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不慎”的再次發生,努力從干部職工的字典上消滅“不慎”這樣的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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