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聞,一些新建礦山企業與建筑隊簽訂合同,將施工任務和安全一并“包”給建筑隊。建筑隊又將安全的擔子卸給民工,并在合同中明確:如因民工不慎發生事故,建筑隊概不負責。
“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的道理或許誰都能說出個道道來。但在現實生活中,因為片面追求工程進度和效益,亦或不太懂法,生產中忽視安全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不安全隱患仍到處存在,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地要發生,從而給社會、企業和家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痛苦。
時下,受世界金融危機沖擊,不少礦山把提振經濟、加快發展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而在此過程中,安全工作總是個令人頭痛的事兒。抓好它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不抓或抓松了,出了事故必定影響企業聲譽和效益。因而少數企業的領導者為了轉嫁風險,也常常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內容承包給建筑隊,而建筑隊與每個民工簽訂“生死合同”。如此一來,那些發包人只履行義務的監督,而承包人則為了追求工程進度和效益,往往把安全當作一項“軟任務”,抱著僥幸心理,把安全責任完全轉嫁給民工。結果是該管的沒時間管,該落實的安全防護措施得不到落實,而大多數民工缺少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意識淡薄,只想多干活趕進度。從而形成了安全工作誰都管,又誰都不想管,誰都不管的局面,長此下去,不發生事故倒是偶然現象,發生事故則是必然。
“不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穿在腦子里,落實在行動上,事故便會使你措手不及!毖慕逃栐僖淮尉疚覀儯喊踩ぷ鞑荒芤话酥褡ドa那樣抓安全,而且要抓細、抓實、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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