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88年12月22日16時45分
哈爾濱港務局(地址:哈爾濱市太平區海員街1號)第一作業區四隊一班506吊車組在四線南二區用輪胎起重機吊原木裝火車。當裝平箱時,其插桿已經全部安好,裝卸工胡慶才按濱江站駐港貨運員的要求準備更換平箱南面第三根插桿。結果在未給起重機司機停止作業信號時,進入起重機尾部回轉半徑危險區域換插桿,其頭部被回轉的起重機尾部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起重機吊裝作業時,未設專人負責指揮。
受害者違章作業,上崗未戴安全帽、在未通知起重機司機停止作業的情況下,違章闖入起重機尾部回轉半徑危險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