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18日,十九冶工安公司二隊二工段混合四組在攀鋼燒結廠四號燒結機142m2電除塵外部進行管道安裝。當吊臂從電除塵上方轉至吊車的左前方時,指揮人員用手指了指口前處在電除塵側上方的吊鉤,示意吊車司機不要再動鉤。但因兩人高差達16米,吊車司機是仰視指揮者的,誤認為是起鉤動作,就用三擋起鉤。在塔吊配重箱停靠就位后,本應停止所有操作,但司機忘記吊鉤仍在上升這一事實,以致卷揚機的鋼繩牽動吊臂一趕上升,經塔尖處彎折,強制翻桿。吊臂繩(扁鐵)砸在電除塵平臺上,壓在李勇身上,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吊車司機思想不集中,忘記了吊鉤仍在上升。監護司機失職。在高空將塔吊配重臂當作通道使用。吊車無限位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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