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59年7月2日16時50分,湖南省黔陽安洪線一輛載客公共汽車在寨頭渡口掉入河中,司機及48名乘客全部被淹,經奮力搶救脫險26人,淹溺死亡23人。
安江至洪江公路之間離安江23公里處有條寨頭溪,水面寬約100米,原有7孔石墩木橋一座,因漲大水加上流放木材堆積,于6月9日被擠倒橋墩一個,車輛無法通行。為保證交通暢通,黔陽公路運輸局調了四支載重10噸以上的木船,扎捆成14米長,3.8米寬的渡船,設立臨時寨頭渡口,由8個船工用竹篙撐渡,6月14日開始渡運汽車。
7月2日,安洪線第四班載客汽車15時自安江發車,16時40分抵達寨頭渡口,當時正下大雨,汽車上渡船時旅客均未下車,車窗關閉。汽車上船后司機未熄火,停車后即沒有拉緊手剎,又沒有采腳剎,排擋已摘除放在空擋上。渡工班長成某引導汽車上船后,就忙于登記過渡車的車牌號,只將擺在汽車后輪旁邊的三角木用腳踢了一下,沒有塞好,就去幫助撐船。車子前輪三角木是渡工隊長李某墊的。當船開動后發現汽車開始往后退得較慢,向后滾動,因馬達震動,車內的人沒有發覺。當站在車后撐船的渡工蔣某發現車子動就高呼:“車于往后動了!。車子往后動了!”車內旅客聽到后跟著呼喊,且都站了起來,有的人叫司機打開車門,想奪門而出。這時司機肖某聽到呼喊,但末采取緊急措施,致使本可挽救的危機未得到挽救,而導致48名旅客及司機隨車一并掉入河中。汽車掉進水后,渡工班長成某等四人拋錨撐穩渡船,渡工蔣某等人跳入河水中救人,行人過渡劃子也急速劃在渡船與汽車之間。附近教員、工人、干部和群眾百余人趕來,迅速將落水人員撈出。其中有的落水者剛被搶救上岸時還有脈博、胸口有微溫,及早作人工呼吸是可以救活一部分的,但因送往醫院前的搶救不夠及時,故有23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寨頭渡口汽車掉入河水中事故的發生,暴露了黔陽公路運輸局在渡口和行車的領導上,管理制度上和技術上都存在嚴重的問題,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按規定汽車上下渡船旅客均應下車,這個渡口沒有執行,領導上也沒有過問。擺渡汽車司機沒有采取制動等措施,這是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當發現汽車滑動又沒有采取應急措施,結果導致連同自己一并車毀人亡的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